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
【优抚安置】 1990年,大庆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军队离、退、转、复军人的安置优抚政策,妥善安排,落到实处。到年底,全市在乡复员军人1 041名,其中有775名享受定期抚恤,占总人数的74.4%。农村现役义务军人 268名,共统筹优待金188 795元,全部存入银行,兑现率达100%,解除了农村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
全年共接收退伍军人470人,按政策安置 456人,占总人数的97%。在安置方法上进行了指令性计划与劳务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探索,试行了退伍军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还实行了“三公开”、“两自愿”制度。“三公开”是:政策公开、接收单位分配指标公开、工种和福利待遇公开;“两自愿”是:退伍军人自愿选择单位,用人单位自愿选择接收对象。通过以上制度的实行,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使一些有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的退伍军人得到了对口安置,发挥了退伍军人在地方上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克服和避免在安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扶贫扶优】 为积极贯彻党的富民政策,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扶持贫困户迅速脱贫,走上富裕之路,大庆市民政部门在1990年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调查贫困原因,区分贫困类型;二是大力发展“双扶”经济实体;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包干扶持;四是开展工农共建扶贫。如组织调整了全市14个比较贫困村的工农共建对子,由市计委、经委等14个委、办、局进行包村扶贫;安置贫困户和优抚对象兴办25个“双扶”经济实体,年创产值 1 020万元,实现利润113万元。还办了扶贫农场4个。由于措施得力,收到了显著效果。1990年初全市人均年收入不足300元的贫困户有4 528户,年底脱贫3 439户,脱贫率达75.9%。
【救灾救济】 1990年,大庆市部分地区遭受了水、旱、虫、病等自然灾害,农田受灾面积9.19万亩,成灾面积6.57万亩。因灾减产粮食383吨,缺粮人口3 356人,缺粮 136吨。全年共拨救灾款14万元,其中用于建房款 3万元,用于口粮款11万元。由于及时组织群众抗灾自救,基本上做到当年受灾,当年恢复,保障了受灾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全市城镇共有社会困难户165户、390人,全年共发放定期补助救济费94 704元。临时救济41户、153人次,发放救济费8 100元。退职老弱残职工享受救济的40人,发放救济费21 183元。退职老弱残职工生活困难补助60人,发放补助费23 700元。
【社会福利生产】 1990年,大庆市对 147家社会福利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对13家残疾人比例不够的挂、靠、虚冒福利企业,取缔了福利企业待遇。
为了适应民政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提高福利生产的经济效益,福利企业进行了改革。一是改革了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宏观管理,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三是加强企业队伍的自身建设。
经过清理整顿和改革,全市福利生产完成年产值6 581.29万元,利润849.44万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8.5%和8.9%。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企业44个,完成年产值1 151.1万元,实现利润231.6万元。
全市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93名,完成年计划的133%。
【社会福利事业】 到1990年底,大庆市共有农村敬老院13所,共收养五保老人 293人,孤儿40人,年人均生活费 928元。各敬老院都开展了农副业生产。有福利生产项目27个,耕地1 511亩,年创产值179万元,获利润40万元。收入除扩大再生产外,全部用于改善老人生活。
全市有社会福利院 1所,职工35人,其中有医护人员18人。城市社会福利院收养老人10人。还有 1所城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孤儿29人。老人福利院内,康复设备齐全,器械先进,文化生活丰富,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理想地方。儿童福利院内开办了学校,由师范院校毕业生任教,课程设置合理、全面,使儿童德、智、体得到全面发展。
【殡葬管理】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1990年大庆市殡仪馆改建了焚烧场围墙、业务室、告别厅、冷冻室。新建的大同殡仪馆,已投产使用。全年火化尸体 2 794具,其中大同馆136具,城市火化率达100%,农村火化率达90%。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庆政发[1990]99号《大庆市殡葬管理办法》的文件。市民政局会同物价局、工商局、公安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清理整顿了殡葬用品市场,制订制度,实现了统一管理。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1990年,大庆市共发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 150万元,完成黑龙江省下达计划80万元的187.5%。筹集资金 298 260元。市募捐委员会办公室被评为省民政系统标兵单位。11月份,黑龙江省募捐委员会在大庆市召开了东北三省募捐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