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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232起,结案231起,结案率为99.6%。在231起已结案件中,受党纪处分的党员205人。其中开除党籍41人,留党察看62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党内严重警告37人,党内警告62人。在受党纪处分的205人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42人。违纪案件有4个特点:一是经济方面的违纪案件比例较大,占案件总数的32.2%;二是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仍比较突出,共110人,占全市党员违纪案件的53.7%;三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有所增加,共47起,占案件总数的20.3%,比1990年增加6起;四是受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三种重处分的较多,共106人,占受处分党员总数的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