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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大庆市各级监察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统一开展了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生产回升,提高经济效益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规定》和《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规定》、《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水利费、农用柴油使用分配情况,防洪救灾捐赠资金物资投放使用和一些单位、部门设立小金库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问题2160个,整改了2139个。其中,清理纠正小金库21个,金额达14万余元,发现案件线索23件,立案查处4件。 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补充完善规章制度1144项3952条。
  同时,一些监察机关还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了专项监察活动,龙凤区监察局对严重亏损浪费的区建材厂、啤酒厂进行了重点解剖,从中发现了8起违法违纪线索。 市粮食局监察科与有关部门一起,对全局独立核算单位执行粮油政策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查出7个方面106个问题,收缴违纪款15.79万元。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了一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案件。全年共接受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65件(次),受理监察对象违纪问题132件,立案调查52件,结案48件,处分违纪干部48人,其中警告7人,记过17人,记大过14人,降职1人, 撤职7人,开除留用2人。移交司法机关4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0万元, 其中收缴赃款和非法所得款23万余元。
  各级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一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和较大经济案件。全年立案调查科级以上干部违纪问题14人,查处千元以上经济案件14起。二是主动发掘案件线索,扩大案源。市监察局于5月中旬,组织人员先后到市属五个区人员密集地段, 开展举报咨询服务活动。接待人民群众800多人(次),听取并解答1100多个问题,收集案件线索11件。 三是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较大的经济案件,或涉及到科级以上干部的案件,均由单位和监察部门领导实行包案,保证了案件的及时受处。四是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