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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印发、转发的部分政府令、规定、办法、通知、报告和决定

市政府印发、转发的部分政府令、规定、办法、通知、报告和决定



  【市政府印发、转发的部分政府令、规定、办法、通知、报告和决定】
  1月3日,市政府以第1号令公布《大庆市校办企业管理规定》。
  1月9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2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城镇房产纠纷仲裁办法》。
  1月17日,市政府以第2号令公布《大庆市城镇私有房屋管理规定》。
  1月22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3号文件作出《关于表彰大庆市首届企业管理优秀奖单位和优秀厂长(经理)的决定》。
  1月28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5号文件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960年至1989年我市发布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3月22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7号文件印发《大庆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3月28日, 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10号文件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引进资金直接促成人员实行奖励的暂行办法》。
  3月28日,市政府以第3号令公布《大庆市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暂行规定》。
  4月24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15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地方骨干企业调整方案》。
  4月30日,市政府以第4号令公布《大庆市实施<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细则》。
  5月9日, 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16号文件批转市农委《关于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大型农业机械更新实施办法>意见的报告》。
  5月16日, 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17号文件发布《大庆市非农业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暂行规定》。
  7月9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20号文件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规定》。
  7月12日,市政府以第5号令公布《大庆市公民义务献血暂行办法》。
  7月30日, 市政府以第6号令发布《大庆市实施<东北地区人民防空建设平战结合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8月27日, 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21号文件批转市建委《关于东风新村城市设施管理分工意见的报告》。
  9月13日,市政府以第7号令发布《大庆市兵役工作有关规定》。
  9月21日,市政府以第8号令公布《大庆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10月8日, 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22号文件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意见》。
  10月10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23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退休费统筹实施办法》。
  10月22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24号文件印发《关于鼓励科技人员为振兴地方集体工业企业和乡镇企业服务若干政策的规定》。
  10月26日,市政府以第9号令公布《大庆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10月30日,市政府以第10号令公布《大庆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细则》。
  11月26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27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城镇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规定》。
  11月27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28号文件印发《大庆市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12月31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32号文件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部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12月31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1]33号文件印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表彰奖励管理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