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法院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摘要)
1991年3月1日在市四届
人大五次会议上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兰春发
(一)
1990年,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根据本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69件,比上年上升27.4%,结案4228件,结案率为96.8%。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486件,审结483件,结案率99.4%。判处人犯552人。其中,判死刑28人,死缓6人,无期徒刑15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236人,不足5年有期徒刑 180人,管制5人,拘役9人,缓刑56人,定罪免处14人,宣告无罪3人。在判决的罪犯当中, 工人犯罪160人,农民犯罪129人,学生犯罪24人,“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28人, 其他人员犯罪203人。不满18岁的少年犯罪55人,18—25岁的青年犯罪291人,青少年犯罪占罪犯总数的62.7%。全市两级法院共判处贪污、受贿、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15件23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不足5年有期徒刑11人,缓刑7人,定罪免处2人。
从刑事审判看,我市的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其特点:一是刑事案件持续上升,重、特大案件突出。1990年全市法院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比上年上升14.6%,被告人数比上年上升23.5%,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故意重伤、重大盗窃等案件上升70%; 二是盗窃案件突出,工人、农民犯此罪居多。1990年判决的264名盗窃罪犯中,工人犯罪68人, 农民犯罪61人,两项占盗窃罪犯的48.8%;三是破坏电力设备的犯罪居高不下; 四是由“六害”引起的犯罪案件较为突出;五是对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新型案件也有所发生。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从稳定社会大局出发,积极审理民事案件。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2647件,比上年上升29.8%,全部审结。
199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经济纠纷一审案件865件,比上年上升34.3%,结案730件, 结案率为84.3%,解决争议标的额3300多万元。近两年来,通过组建机构、培训干部、 开展行政诉讼宣传、抓好试点等工作,为行政诉讼法的正式实施打下了基础。 去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前,我市两级法院参照民事诉讼法审理了行政案件11件。 10月1日以后,审理行政案件8件,其中治安行政案件5件,其他行政案件3件。
199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27件,已执行了282件,其中办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70件。执行率为98.4%,执行标的额达1000多万元。
在告诉申诉工作中,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提高申诉案件质量。去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68件,接待来访2519人(次),处理简易纠纷303件。
人民法庭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当地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90年,全市13个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660件,为当地追回欠款45万元,扶持危困企业23个。
法医门诊进一步面向社会,1990年为审判工作和非讼调解提供法医鉴定书1116件,作刑事案件复核鉴定35件。
(二)
去年年初,省法院提出要把人民群众认为是“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奋斗目标。为此,大力加强了法院队伍建设,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政治学习,提高干警政治觉悟。
二、抓清理整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抓案件质量,开展执法大检查。
四、抓干警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
五、抓廉政建设,开展双文明活动。
(三)
在1991年里,要以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为此,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建设一支“三最”法官队伍。
第二、坚持以“严打”为中心,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
第三、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第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人民法庭和基层基础建设。
第五、加强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推动审判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六、自觉接受市委领导,虚心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