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工作
审判监督工作
【审判监督工作】
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监督案件52件(不含旧存3件),比上年下降26.8%。其中刑事案件50件(不含旧存3件),下降23.1%;民事2件,下降66.7%。审结52件,结案率为94.5%。 在审理监督案件的过程中,两级法院本着执法必严、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维持原判34件,占65.4%;依法改判16件,占30.8%;撤诉1件,作其他处理1件。与上年相比,维持率下降4.7个百分点;改判率上升2.2个百分点。对于改判的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并在劳改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59件,比上年上升52.8%。收到良好效果,促进了在押犯服刑期间的思想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