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和劳教工作
劳改和劳教工作
【劳改和劳教工作】
市司法行政部门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劳”场所安全。劳改、劳教认真贯彻落实“两劳”工作方针,坚持在干警中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提高阶级斗争观念,增强专政意识,强化监管改造措施,不断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
劳改支队全年脱逃1名犯人,占在押犯总数的1.09‰,没超过省劳改局规定2.5‰标准,年捕回率达到100%,狱内发案率控制在2‰以内,一般案件破案率达到90%,没有发生大、要案,杜绝了恶性事故和非正常死亡。犯人改造情绪稳定,与上年相比犯人违纪率下降46.7%。 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等方面均达到或超过省司法局规定的目标,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全年实现产值400万元,实现利润60万元。在全省劳改系统综合检查评比中被评为第三名。
劳教所劳教人员全年逃跑1人,逃跑率为0.4%,低于省司法厅规定目标0.8%; 当年逃跑追回率为100%,高于省司法厅规定目标30%;所内无重新犯罪,低于省司法厅目标0.3%; 杜绝了重大恶性事故和非正常死亡。教育方面,年度教育达到865课时,超省司法厅目标35%;政治教育入学率达100%,超过省司法厅目标2%,及格率达到100%,超过目标10%; 无职业解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获证率达到66%,超过省司法厅规定目标16%;干警月均个别谈话教育15.3人次,超目标0.3人次;难改造尖子转化率达到86.1%,超过省司法厅目标6.1%;生产方面:年完成工业生产总值132.2万元,超过目标3.2万元;实现利润33.1万元,超过目标1万元; 农业产粮85万公斤,超过省司法厅目标10万公斤;从事固定生产项目的劳教人员占总数的95%, 超过规定目标25%。
按照“两放”人员“接回来,安置下,帮教好,送一程,保三年”的方针,抓了两放人员的就业安置和接茬帮教工作。1991年全市共接受两放人员281名,已全部安置。同时, 逐一签定帮教合同,落实帮教措施。全市普遍落实了领导、党员包重点、保卫干部包尖子、团员包青年、家长包子女、学校包学生、师傅包徒弟的“六包”责任制。与此同时,市“两劳”办先后组织了20多名“两放”人员先进典型到市劳改支队、劳教所给“两劳”人员作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事迹报告,到自备电厂、电泵公司、采油三厂钢厂等单位作先进事迹报告和现身说法演讲。由于有针对性地抓典型,用典型经验来指导全市“两放”工作的开展,使全市“两放”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1991年1月9日,《法制日报》头版刊登了大庆市“两放”工作的作法,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第五十九期简报向全省转发了大庆市抓“两放”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