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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得到加强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得到加强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得到加强】
  集贸市场管理工作以创建文明市场为中心,以繁荣活跃城乡经济为目的,认真贯彻《集市贸易管理条例》,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集贸市场上市量大幅度增加。全市农副产品成交量达到11051.1万公斤,比1990年增长54%;成交额达38900万元,增长24%。在成交农副产品中,蔬菜7411.7万公斤、瓜果2916.6万公斤、水产品186.8万公斤、肉蛋禽536万公斤,分别为社会销售总量的50.3%、93.7%、81.2%和63.1%。市场价格平稳,总指数为106.7%。市农贸批发市场先后与全国18个省、100多个市县建立供货关系和信息联系。 全年从省内外引进农副产品3432.8万公斤。不仅满足了全市人民生活的需要,还辐射到周围各市县。此外,改扩建市场6处, 面积5060平方米,投资271.7万元,新增各类服务设施630个(件)。全年又新创省级、市级文明市场各2处,使全市文明市场总数达到23处,占全市集贸市场总数的56%。其中, 国家级文明市场2处(市农贸批发市场、红岗市场)、省级文明市场8处、市级文明市场13处。 二是加强了石油、石油化工产品交易市场管理,预防违法经营34起,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的交易秩序。三是汽车交易市场和出租车管理有序。出租车管理从个体管理中分出,成立了出租汽车管理所。全年办理出租车营业执照64户,办理报停启封手续630台次,深入各主要线路检查出租车营运情况 93天、279人次,检查1860多车次,处理违章营运59台次。 四是加强了市场治安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全年共查处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115起,处罚297人,收缴各类作案工具400件。 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刚起步,结合全市房地产交易量逐年增加的实际,于下半年抽出专人加强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