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物价部门在调查研究全市生产经营状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发展的十八条价格规定”。对乡镇企业依照按计划内原材料定价的产品,因使用计划外原材料而加大成本的,可采取加原材料差价或制定一次性价格的规定,经请示上级物价部门批准,解决了主要产品因计划内外原材料差价而产生的成本高效益低问题。仅乡镇石油化工企业加工落地原油一项,全年即增加经济效益295万元。 根据地方优势产品在完成国家计划后销往省外由企业自行定价的规定,市乳品行业在优质奶粉外销中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其中乳品一厂销往省外1672吨,年增利税80万元;乳品二厂销往省外640吨,年增利税70.4万元。 物资部门结合大庆油田的生产实际,将物资供应由按规定办法制定价格改为内部统一计划价格;同时撤销了各二级供应站的物资经销部门,三类物资按供应价格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这一作价办法改革后,降低了流通费用和生产成本,全年节约生产资金6388万元。通过落实十八条价格规定,全年共增收7677万元,其中工业品7249万元,农副产品428万元。此外, 物价部门还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了国营大中型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价格调查,分析了主要产品在价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协助企业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整了部分不合理的价格。物价部门的成本调查工作由原来的农产品调查发展为包括工业品和非商品收费的全面成本调查,同时开展了调定价前的成本审核工作。成本调查机构也由农产品成本调查队改为成本调查队。全年共完成蔬菜、奶牛、肉鸡、原油、天然气、汽油、柴油、化肥、农膜、火力发电、毛线、毛毯、奶粉、白酒等21种产品的成本调查汇总工作,审核工业企业生产成本75户、192个品种, 建立企业成本档案51册,为准确制定调整价格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