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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四年森林无火灾、火警

连续四年森林无火灾、火警



  【连续四年森林无火灾、火警】
  大庆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广大林业职工、林业公安干警克服春季大风天多、气温高、高火险天气持续时间长,秋季林内旅游、生产人员多,管理难度大等困难,取得了连续四年无森林火灾、火警,受到了省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报表彰。
  在1991年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对1988年至1990年连续三年无森林火灾、火警的地市进行了表彰奖励,大庆市获“省级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刘洪德、高峰被授予“省级护林防火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