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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铁路法》宣传月活动

开展《铁路法》宣传月活动



  【开展《铁路法》宣传月活动】
  继国家召开《铁路法》宣传电话会议之后,4月8日,由大庆市政府主持,大庆地区铁路牵头,召开了有市经委主任、公安局长、交通局长,五个区区长和铁路站段长参加的联席会议。齐齐哈尔铁路分局副局长兼大庆地区铁路指挥部主任刘宝兴汇报了宣传、贯彻《铁路法》的工作安排,市政府领导对宣传、贯彻《铁路法》提出了要求。并确定4月11日、4月28日两天为全市宣传、贯彻《铁路法》活动日。这两次活动日,以各区政府管辖范围内最大的火车站为中心,向周围村屯扩散。全市共计出动宣传车辆850台次,跨人行路大标语142幅,宣传板1245块。发传单56700份、《铁路法》单行本1200余本。在《铁路法》宣传月活动中,大庆电台、 电视台都进行了专题报道。铁路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吴萍等30名铁路职工被大庆市政府授予“双文明”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