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

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



  【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
  农村各级合作经济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加强合同管理,基本实现了管理正常化、法律化、制度化。一是建立和实施了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检查、调处、结算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完善了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责、权、利关系,复查修订各业承包合同4.2万份, 并在大同区双榆树乡和葡萄花乡试行签订了6669份“双保”(农户保证为集体承担有关义务,集体保证在生产中为农户提供有关服务)合同。三是狠抓了承包合同签订、履行和兑现等环节的管理和检查工作,提高了合同手续完备率、履行率,降低了纠纷率。全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