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企业发展
扶持企业发展
【扶持企业发展】
市财政局为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从积极扶持企业的目的出发,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支持发展大中型企业方面:第一,增加了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年安排技术改造资金350万元,比往年增加150万元。第二,要求各商业企业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除提取折旧费以外,还要按固定资产原值的4%预提修理费,进一步提高了商业固定资产维修能力,解决了企业不注意房屋设备维修的短期行为。第三,要求各企业继续提取新产品开发基金。工业、企业可从销售收入中提取1%做为新产品开发基金;已经承包的工业企业在完成承包任务的前提下,可增提到2%,商业企业可从销售收入中提取2‰做为新产品开发基金。第四,继续对国营大中型骨干企业实行“双保”。坚持对市确定的19户地方大中型企业,在资金上给予扶持。对资金有困难的企业积极帮助贷款、借款。如帮助市林源助剂厂、百货大楼、啤酒厂、塑料一厂等单位从银行贷款1760万元;对大连炼油厂贷款给予担保和贷款付利息;给让胡路商场、龙凤商场借款30万元;对百纺公司、天桥商场、糖酒公司、乙烯商场超承包利润分成提前退库39万元,使企业减少了利息支出。第五,抓了清理“三角债”工作。截止9月6日,共清理了东北地区拖欠货款676笔,金额28823万元。其中欠人599笔,金额24558万元;人欠77笔,金额4265万元。全市申请基建、技改注入资金49175万元,到8月30日,国家注入资金22359万元(不包括大连开发区社会自筹62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注入21107万元, 技术改造注入1252万元。在基本建设注入资金中有石油管理局15720万元,石化总厂800万元,大庆毛纺有限公司1756万元,大庆环达纺织有限公司1781万元,林源炼油厂34万元, 大庆塑料制品厂675万元,安达龙新有限公司341万元。在技术改造注入资金中有黑龙江石油化工厂800万元,大庆塑料制品厂452万元。第六,进一步抓了组建企业集团工作。第七, 对部分国营大中型企业降低了调节税率工作。重新调了两户公司的调节税率,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