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治理“三乱”工作
继续开展治理“三乱”工作
【继续开展治理“三乱”工作】
1991年继续开展治理“三乱”工作。在自查阶段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对全市收费项目进行整顿。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取消了29项,金额为28万元。同时加强了收费管理,建立健全了一些管理办法和措施,其中包括建立了收费许可证制度;制定了教育、交通等17项收费管理办法;完善了收费手续。在健全管理办法和措施的基础上,系统地开展了清理整顿。首先检查清理了农村收费,查出不合理收费27项,取消21项,把18万元非法收费退还给了农民。第二,对14个收费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问题79项,收缴非法所得120万元, 退还用户58万元。第三,对383所学校进行了检查,查出对学生不合理收费 10万元,全部退还给学生本人。第四,对行政机关办班收费进行了检查。第五,清理整顿了收费不纳入财务管理、收费标准不清的问题。第六、对公安机关高标准收费问题进行了整顿。如对两个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多收的2111元全部退还给了居民。第七,对自定收费项目进行了整改。大同区高台子镇司法助理以收“帮教费”为名,向镇中、小学每个学生收费1元,共收1270元。问题发现后, 决定给该人警告处分,并将所收款项全部退还学生本人。二是对全市罚没情况进行了检查。首先清理整顿了城乡道路检查站和治安罚款,对22处经警检查站撤销15处, 对保留的7处检查站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整改。第二,改革了交通处罚管理办法。大庆市实行的“交通道路处罚钱票分离”的方法,得到省清理“三乱”办公室的肯定。第三,从统一票据入手,加强了对罚没项目的管理。从1991年3月1日起,全市统一启用全省统一罚没票据,旧票据一律收回销毁。第四,对全市的罚没款进行了催收。全年罚没款已入库460万元。第五,市成立了违反罚没管理举报中心, 并在报纸、电台、电视台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全年,接到并处理举报案件15起,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三是对集资摊派和农民负担进行了检查。全市查出4项乱摊派项目,其中有1项群众意见较大,及时进行了纠正。
在重点检查阶段,全市共抽调240人,组成28个工作组。收费方面, 共检查了27个部门,369个单位,查出有问题收费26项,取消了14项,24.9万元,降低收费标准53.8万元。 已收缴入库32.3万元,退还用户8.7万元。罚款方面,共查了18个部门,73个单位,取消罚款3项,金额0.1万元;查出拖欠未交罚款33.9万元。摊派方面,共查9个单位,市卫生防疫站搞的防疫知识竞赛向企业摊派1.1万元,余额0.07万元,已全部没收。 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发现存在自定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收费不给农民收据等问题,都及时予以纠正。在审查社会团体中,已发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14个,不予登记。
在审查处理中,对属于合理合法的收费罚没集资继续执行;对属于合理不合法收费31项已报省政府批准;对属于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费的,已作了纠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