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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洪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审计

对抗洪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审计



  【对抗洪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审计】
  按照黑龙江省审计局、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大庆市成立了由市监察局、审计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的监察审计小组,于1991年9月9日至20日对全市抗洪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的投放、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抽查了市总工会、民政局、防讯指挥部、物资局、萨尔图区、大同区、龙凤区、红岗区、让胡路区、供销联社、让胡路土特产批发部、石油化工总厂、林源炼油厂、石油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审计总金额为603万元。
  在全国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后,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发出了向灾区捐赠的号召,得到了全市人民的积极响应。全市共捐赠资金、物资折价总额603万元。其中,个人捐赠320万元,单位捐赠28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抗洪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投放及时,使用合理。 603万元的捐赠款物中,340万元用于支援黑龙江省和全国各灾区,133万元投放到全市受灾区。市内救灾捐款都及时投放到大同、红岗、让胡路、龙凤四个受灾村屯,用于倒塌房屋重建、危房维修和重灾户救济。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尿素、丰产素等物资也全部运到灾区,确保了灾区生产和生活秩序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