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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大庆市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大庆市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9月17日至21日,省级卫生城市检查验收团在团长、省卫生厅副厅长宋兆琴,副团长、 省爱卫办副主任边振奎率领下,对大庆市省级卫生先进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工作,分别进行了复查、抽查和检查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全市5个区,平均分数都在95分以上,全部达到省级卫生先进区的标准。检查团抽查了56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占受检单位总数的30.93%,平均得分98.98分,全部达到规定标准。 检查团对大庆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工作,进行了大面积、全方位的检查验收。经过综合评定,在12项指标中,除绿化覆盖率18.6%,未达到规定的20%以外,其它11项全部达到或超过规定指标。检查团根据大庆市的实际情况和全面工作,认为基本达到了省级卫生城市的标准。
  检查团认为,大庆市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街路铺设、小区规划、垃圾管理等10个方面有新的突破。检查团希望大庆市巩固成果,坚持经常,提高质量,再上水平,早日建成全国卫生城市。
  张立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检查团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他要求全市各单位继续努力,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把全市卫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