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吉元
马吉元
马吉元,男,汉族,1951年2月出生于河北省抚宁县榆关公社,卒于1991年8月3日,终年40岁。中共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委员会于1991年9月30日发出《关于向马吉元同志学习的决定》,同年12月5日,《大庆日报》在转发决定全文的同时,还发表了题为《不愧于事业,无愧于人生——记大庆石化总厂化肥厂马吉元》的长篇通讯。
马吉元生前是大庆石化总厂化肥厂机修车间副主任。他1967年参加工作, 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直从事石油化工设备的检修、维修工作,多次荣获“化肥厂先进个人”和“大庆市技协活动积极分子”、“石化总厂先进个人”、“双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地掌握了引进设备维修、检修的先进技术,成为技术上的能手。1986年,他走上领导岗位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危险时刻冲锋在前,带领职工排除了一个又一个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他敢于严格管理,秉公办事,大胆纠正各种威胁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坚持战斗在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每当检修遇到危险情况时,他都说:“我是党员干部,让我先干!” 他敢于大胆创新,进行了多项有价值的技术改造。1978年以来,他和大家一起先后搞成功了13项经济效益显著的技术革新和改造项目,被命名为大庆市技术革新能手。他以廉为本,以俭为荣,一腔正气。1991年8月3日,因严格执纪而遭报复,被杀害于检修现场。大庆石化总厂党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厂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马吉元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对照检查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