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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律师工作】 1992年,大庆市公证、律师工作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社会效果更加明显。据统计,到年底,全市各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5 116 件,是黑龙江省公证厅下达大庆市全年公证指标的108.8%;业务收费6.5 万元,是省厅下达指标的153.8%。一年来,全市各公证处工作人员深入机关、厂矿、农村1 000 多家次,宣传国家的公证制度。还在全市设立51个宣传点,开展公证咨询服务,接待了1 300多人次的咨询,并印发宣传材料1.8万多份。全市律师共为159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是省公证厅下达年指标105家的151.4%;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 327件,完成省公证厅下达年指标570件的232.8%;完成业务收费45.8万元,是省公证厅下达年指标19.51 万元的234.8%。全年律师共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 200多万元,代写法律文书870 份,解答法律咨询3 500人次,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劳改和劳教工作】 大庆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劳改、劳教工作中认真贯彻改造教育工作的方针,不断加强监管措施,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了贡献。
  劳改支队全年脱逃1名犯人,占在押犯总数的0.9‰,低于省劳改局规定指标,年捕回率达100%,杜绝了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防止了非正常死亡。在教育改造工作中,政治教育入学率达100%, 及格率达97%;技术教育入学率达96.9%,及格率达90.6%。反、难改造尖子27人,已转化17人,转化率为63%。在生产方面,全年完成工业产值420万元,获利润65万元,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劳教所劳教人员全年逃跑1人,逃跑率为0.51%,低于省司法厅规定目标,当年追回率为100%,所内发案率全年控制在零。由于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抓得不力,造成生产死亡1 人,非正常死亡率为0.51%,超过目标0.45%。
  【基层工作和“两放”工作】 市司法行政部门不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调解、帮教组织建设,增强抓苗头和防激化的预测能力,提高和巩固教育改造质量,减少了不安全因素和重新犯罪。
  全市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9个,其中一类所16 个,超过指标的77.7%。这些基层法律服务所都努力为乡镇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据统计,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有118 家,超过指标82家;协办公证4 647 件,比1991年提高29.9%;业务收费20万元,比1991年增加98.9%。全市有调委会2 365个,其中一类达2 105个,占89%,超过指标19%;二类调委会260个,达11%;三类调委会全部消除。全市共受理民间纠纷1 683件,比1991年下降36.5%;调解成功率达98.9%;民间纠纷激化引起“民转刑”,自杀、群众性械斗的件数控制在五万分之一以内。
  1992年,全市共接收“两放”人员788 人,实现100%安置,改好率达98%以上;重新犯罪1人,重新犯罪率为0.13%;建立帮教组织788个,帮教组织建立率达100%,签定帮教合同达100%。由于全市“两放”工作效果显著,重新犯罪率在全省最低,省机关工委和省司法厅联合在大庆召开了“全省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会上,市司法局和劳改支队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会议把大庆的经验概括为“大庆模式”。省劳改局把大庆市的“两放”工作经验汇编成《大庆市“两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材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