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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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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任务】 1992年共完成1991年统计年报14个专业171套、1 053张表,共计19.51万笔数据和城调队年报127套、10.4 万笔数据。完成1992年定期报表148套、19.64万笔数据。
  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了调查和审核工作。对农民家庭收支情况调查,抓统计数字的源头和基础建设。设立农村统计网,各乡成立实体型的统计工作站,准确地完成了实测等一系列统计调查任务。全市38个街道,初步建立了统计办公室,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了统计数字源头质量。同时,各专业制定报表质量评比办法,对各单位的报表实行月打分,季(半年)评比,并予以通报。如黑龙江石油化工厂结合本厂实际,修改、补充了各项管理制度和统计员岗位责任制,使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商业局贯彻执行新的核算制度,重新设置统计台帐;让胡路区统计部门经常深入基层企业、农村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加强基础建设,使统计数字真实可靠。
  【利用统计信息为社会各界服务】 发挥统计信息职能作用,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使统计资料利用收到较好效果。全年共撰写了《大庆统计资料》、《城调资料》、《专题分析》等113篇,较目标70篇超出61.4%;编写统计信息142 篇,较目标45篇超过97篇,利用率达72.5% 以上。《大庆啤酒厂摆脱了在亏损状态下生产的局面》一文,引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采取措施,使啤酒产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年初,为配合开发区建设,对1 850人进行意向调查,其中有1 753 人支持开发区的建设,支持率达94.8%,大庆日报在头版头条进行刊登。坚定了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建设开发区的决心。
  1992年除了为《大庆信息》、《黑龙江信息》、《中国统计信息》、省市电台、电视台、报刊提供各种信息142 篇以外,还在3月份和7月份分别发表1991年统计公报和1992年上半年统计公报,较好地满足了社会需要。及时整理编辑1992年《大庆社会经济发展提要手册》和1992年《大庆统计年鉴》。《大庆统计年鉴》通过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文字水平,加强编排设计,增加企业介绍专文、区乡经济简介等内容,使年鉴质量有较大提高。印刷数由1 000 册增加到1 500册。获国家统计局市级统计年鉴三等奖。
  【建立工业商业经济效益考核统计工作】 为及时反映工业商业经济效益,和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别是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和技术改造的进展等情况,及时完成和改进了工业统计月报,形成了按月(季)公布经济效益考核通报。进行经济效益的考核是国务院提出的1992年经济工作重点,同时,也是黑龙江省12件大事之一。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年初,制定了大庆市工业经济效益考核指标的实施方案等4 项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同时对基层单位统计人员进行两次培训,介绍报表的填报和指标的计算方法等技术性问题,受训面达100%。还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对财贸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省举办的学习班,掌握填报的基本知识,使工业商业经济效益考核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成册】 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的汇编工作。全市第四次人口普查采用机器汇总, 资料编印发行工作提前优质的完成。全部资料共分6册,其中全市2册,区资料4册,共记载了57万笔统计数字。组织全市有关人员撰写了《大庆市妇女文化素质分析》、《大庆市人口总体文化分析》等42篇人口普查分析报告,从不同角度对人口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政策提供了依据。还利用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咨询,老干部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单位利用此资料对未来进行了测定。
  【全市实现工业统计微机联网】 全市各主要单位均按要求完成了计算机联网,统计数据处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利用微机共完成各专业年报、定期报表、人口普查等7 000 多万笔数据的处理任务。修改自编了《能源年报》、《财贸年报》等十余种程序,这些自编程序体现了录入方便,具有随录随检测的功能,避免录入差错,提高了效率。经过进行工业联网程序的编写,联网单位人员培训,使全市工业统计微机联网获得成功。
  【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根据省统计局和市政府关于法制工作的要求,在“二五”普法教育中,于1991年12月份开展的统计法规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1992年又铅印了统计法规合订本5 000 册,直接发到各基层单位统计人员手中,进行系统教育;对社会公众主要宣传统计法规知识。组织了条例宣传组,到各区和在专业年报会上专题讲解11场次,直接听众达千余人次;协助省统计局发行《统计法制手册》4 000 多册,主管领导、统计人员人人手中有统计法律法规;各单位还利用闭路电视、出版物、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条例。为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选派11名统计科长参加省统计检查员培训班,经考试合格拿到统计检查证,在统计法规检查中发挥了作用。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统计科负责人146 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9—11 月由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对统计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在检查中坚持检查与宣传统计法规相结合;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检查与帮助解决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处理违法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建立规章制度相结合;检查与整改问题相结合,收到了预期效果。全市139个单位全部进行了自查,抽查单位65个,占被查单位总数的46.8%;市检查组抽查单位31个,占被检查单位的22.3%。共发现大小问题69 个,对存在问题的大庆石油机械厂、龙南小区矿建办、蔬菜公司器材站、粮食局制油厂等单位,限期整改。对新华电厂长期不报更改投资统计报表进行全市通报。维护了统计法律的严肃性,引起各单位的重视。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林源炼油厂、市建一、二、三公司等单位做到认真贯彻黑龙江省统计检查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