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税收 【概况】 1992年,全市共开征了以工商税收为主体税的31种税,主要包括工商各税,所得税,国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粮食经营补偿费,酒类专卖收入等。全年,有纳税户9 400 户,其中,国营840户,集体2 885 户,个体工商业5 605户,私营企业32户,三资企业38户。根据黑龙江省税务局黑税人字[1992]265 号文件的批复,大庆市税务局于7月25日在开发区内正式成立了“大庆市税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科级)。根据市政府接收原则和省税务局垂直管理原则,10月7日开始, 市税务局开始对杜蒙、林甸、肇州、肇源4个县税务局进行接管。
大庆市税务局是省对口直管单位。共设行政机构66 个,包括市税务局机关及其所属的7个税务分局,19个税务所,5个治安派出所;4个县税务局所属的25个税务分局,10个税务所。全市税务系统共有1 193人,其中,4县局631人,市内562人,包括新增编37人。
【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1992年,省税务局下达工商税收计划为364 600 万元,国营企业所得税计划为12 000万元。市政府下达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以下简称能交基金)计划为650万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以下简称调节基金)计划为599 万元。1至12月,工商税收累计完成368 910.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1.2%,为1991年同期完成的102.5%,增长2.5%,增收8 999.8万元;国营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21 035.2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75.3%,为1991年同期完成的180.3%,增长80.3%,增收9 367.2万元;中央和省级能交基金完成10 177.9万元,市级收入累计完成1 007.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54.8%,为1991年同期完成的96.9%,降低3.1%,减收32 万元;中央和省级预算基金完成7 337.5万元,市级累计完成681.3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13.6%,增长6.8%,增收43.3万元;教育费附加累计完成5 857.4万元,为1991年同期完成的139%,增收1 644.3万元;粮食经营补偿费累计完成116.7万元,比1991年同期实际收入减少37.3万元,降低24.2%。
【纳税检查及稽查、检察】 1992年税收检查继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主要是检查纳税户纳税情况,以及1991年未检查或未纠正的问题,重大偷漏税行为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自查阶段,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全市国营、集体、个体共9 770户开展了自查,自查面100%。自查申报应补交税款134.1万元。其中国营企业应补缴69.1万元,集体企业应补缴64.7万元,个体工商业户应补缴0.3万元。应补缴总数全部入库,比1991年同阶段的27.9 万元多入库106.2万元。
重点检查阶段,从11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重点检查2 142 户,查出有问题的638户,补缴税款373.2万元。其中,国营企业有问题的165户,补缴税款83.6万元;集体企业有问题的335户,补缴税款284万元;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有问题的138户,补缴税款5.6 万元。重点检查入库数比1991年同阶段130万元入库数增加243.2万元。
整改阶段,在1993年1月进行。检查中,自查和重点检查实际入库507.3万元,比1991年实际入库增加98.3万元。从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集体企业有问题的多于国营企业,重点检查中集体企业有问题的335户,比国营企业高170户;二是应税收入不入帐,如龙凤乡重晶石粉厂把358 744元的收入记入其它往来帐,合计少缴各种税等44 889 元;三是乱挤成本乱摊费用。如东方防腐水涂料厂,由于多转原材料成本造成漏缴集体企业所得税等合计5 976 元;四是在发票使用中存在涂改、填写不完整,保管不善,拆本使用,白条子入帐等现象;五是个别税种申报不及时。
1992年,共检查纳税企业832户,超额84.9%完成省局规定的人物年检查25户的指标,查处偷税万元以上的4户,漏税万元以上的12户,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合计214.8万元。
8月26日至9月26日,开展了个体私营税收重点行业重点业户清理检查工作,重点行业是指运输客运、货运、有证无证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材料业、汽车配件、汽车修理业。重点业户是指无证黑户、漏征户、假国营、假集体、假承包、假租赁、假停业、假歇业户。检查出有问题的250户,查补税款及加收滞纳金、罚款合计入库16.2万元。
【税收管理】 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征收管理。一是开展税负调查。针对全市个体税负偏低的状况,3月12日至24日, 市税务局对让胡路分局所属的部分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7月份制定了全市统一的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等级标准,普遍调高个体税负27%左右,调高后的税负每月可增收3.5万元。二是开展培训。全年共培训会计人员1 425 人,培训厂长、经理182 人,培训面达53%。5月25日至6月4日举办私营企业培训班,系统讲授了私营企业会计核算和税收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私营企业会计核算和税收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私营企业的纳税意识,全市有私营企业32户,缴纳各税24.3万元。对石油管理局多种经营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共调查94户企业,其中,原属农工商公司的企业24户,劳服公司所属的企业12户,管理局所属单位办的集体企业和校办企业58户。调查中发现,这些企业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成本、费用、盈亏及分配都不纳入原油一起核算向国家报帐。早在1990年3月, 市税务局依据现行税法有关规定,认定这些企业都属国家缴纳各税的企业。通过对94户企业的调查,发现问题较大。具体结果是,1991年94户企业应缴各税合计3 206万元,其中,产品税115.4万元,增值税687.6万元,营业税402.7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5.9万元,所得税1 894.4万元。已缴各税合计663.8万元,少缴各税2 542.2万元。调查处理结果是,对欠缴的各税要在近期纳入国库,一时缴库有困难,应作出分期缴库计划,符合减免税照顾的应当履行手续,1992年纳入正常管理轨道。
【发票换版】 1992年1月1日至10月1日期间,召开了全系统发票换版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家、省税务局文件和布署了市局税务关于换版的工作安排。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张贴标语、换版通告。有计划地印制和调剂原有发票,使积压损失由原来预计的7万元减少到4万元。7月1日,向省税务局申请购领“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和发票联底纹版,新版发票投入印制工作。10月1日至12日31日, 新旧版发票进入交替使用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制定了新版发票购领、缴销中“验旧换新”、新版发票领用存、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奖励等10项制度。新版发票按经济性质和用途分6类67种76 个样式,种目繁多。对此,重新建立了年发票领、用、存分类总帐,年发货票领、用、存明细分类帐等5种台帐,保存期为10 年。从1993年1月1日起,组织力量调入新版发票,同时对已经作废的旧版发票,进行清理检查。到1993年4月,已经发放新版发票3万余册,检查30 户,罚款1万元。
【利用税收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市税务部门坚持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经常深入石油和石油化工企业,调查了解生产、销售和资金运用情况,帮助解决阻碍企业发展的难点,使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获得更多的实惠。据统计,全年为石油、石化企业以税还贷63 565万元,石化企业为44 056 万元,石油企业19 549万元(高台子油层6 686万元,外围油田7 224万元,乙烯原料工程5 639万元)。
扶持地方企业发展。按规定,对于能获得较大效益,保证上缴税款能正常增长的企业,折旧基金可由6%增至8%。这一政策在四个乡镇企业和二个供销企业中进行试点,结果企业得到更多的实惠。市乳品二厂从销售收入中提取9.87万元流动资金和19.7万元新产品开发基金;联谊油脂化工厂提取150万元流动资金和192.5万元的新产品开发基金;龙凤钢窗厂提取14.4万元流动资金和21.2万元新产品开发基金;龙凤钢厂1—10月实现销售822 万元,预计全年实现1 800万元,提取流动资金18万元,新产品开发基金36万元。供销联社所属的土产公司提取流动资金60万元,使自有资金积累到130 万元,两个经营部不用银行贷款即可开展经营活动;日杂公司提流动资金36万元,加之自创办以来积累的40万元,使自有流动资金达到76万元。象上述效益型的企业,税务部门大胆扶持,经请示省税务局批准,为市乳品二厂效益型减免产品税36万元开发新项目;允许龙凤钢窗厂税前还贷180万元,免征省级新产品税27万元。
税务部门在扶持地方企业发展中真帮实促,1985年以来,大同税务分局将大同橡胶厂列为重点促产对象,税务人员帮助出主意,想办法,使该企业改变了产品结构,开了三角带、内胎两个新产品。自1988年至1992 年,为该企业以税还贷100 万元,税务部门增加税收140万元,企业获利200万元。
【税收完成情况统计表】
税收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