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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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全区总人口数142 748人,其中城市人口数109 914人。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实现12 480万元。农村人均收入1 223元,比1991年增加235.7 元,增长23.9%。区党政领导人为:中共龙凤区委员会书记马富,副书记张仁立;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富(兼),副主任邹新梅、陈惠东、李英;区政府区长张恒志,副区长姚镇、王毅令、杨金、曲万波;政协区第三届委员会主席郝文学,副主席刘树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明江,副书记孙玉贵;区检察院检察长魏俊林;区法院院长齐贵生。
【社会总产值超过一亿三】 1992年初龙凤区确定的“联海南、上醋酐,产值超过一亿三”的奋斗目标和经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基本得到全面实现。区属社会总产值实现14 045.4万元,比1991年增长12.3%。其中,工农业总产值实现12 480 万元,增长6%。乡镇企业实现产值12 601 万元,占农村总产值的88%,增长35.1%,固定资产总额已达2 640万元。
【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龙凤区把发展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深化农村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减少农民负担。在区、乡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农业投入明显增加,由1991年的177.5万元增加到192万元;农科教一体化全面启动,选拔10名技术人员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农业的增产增收提供了保证。粮菜生产在遭受春旱、伏旱、霜冻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实现粮豆总产715.8万公斤,蔬菜总产10 907 万公斤。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的精神,加快乡镇企业发展,挖掘企业潜力,增加产值610万元。积极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个体私营企业产值达4 299.1 万元。林牧副渔各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全区农林社会经济总收入实现10 045.8万元,比1991年增长20.1%。
【区街工业有新发展】 龙凤区区街和乡镇企业通过改造开发,产品结构趋于合理,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一是搞好老企业的技术改造。橡胶厂为提高产品质量,减轻劳动强度,投资20多万元引进三角带成型机生产线,提高工效一倍以上;二是搞好骨干企业的挖潜改造,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乡钢窗厂投资257万元,新建一栋1 2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新上一套标准彩板门窗生产线,并配套生产铝合金门窗。福利配件厂开发的国家专利产品——工频感应加热器,已投入批量生产。13家街道企业,实现产值41万元,比1991年增长17%;创利润4.1万元,增长6%。另外,51家校办企业,实现产值300万元,增长10%;创利润45万元,增长12.5%。
【企业扭亏工作成绩显著】 按照市政府《关于促进地方工业减亏的暂行规定》,层层签定扭亏和减亏责任状,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三大指标。一是减亏目标107万元,实现297.2万元,完成计划的277.8%;二是计划处理亏损挂帐23.7万元。实际完成999.2万元;三是计划处理潜亏、隐亏15万元,实现93.7万元。完成计划的624.7%。9家亏损企业扭亏增盈7家,其中乡饮料厂、乡建筑公司没有扭亏,但也减亏30%。区委、区政府对扭亏无望的建材、啤酒两个厂采取果断措施,依照《企业破产法》诉之法院,予以全部破产。同时采取多渠道分流办法,使200多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市场繁荣】 年初,以龙凤、卧里屯市场为龙头,开展了“迎新春节日商品大联展”,比1991年增销200万元。通过更新柜台货架,调整营业线,开办自选商场,举办“巨奖酬宾”,加强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促进销售。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全年实现销售额4 803 万元;实现利润82.5万元,比1991年增长14.6%。大力培育和发展市场,
搞活流通。在全市率先开办了夜市一条街, 个体经营者多达四、五百家,累计成交额500多万元。发展个体工商户3 539户,增加28.3%,个体营业额6 894万元,增长17.8%。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成交量1 650万公斤,成交额3 657 万元,增长21%。对商品质量、价格、计量等加强监督管理,处理违法案件140起,收缴罚没款7 万多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50种、5 400多件,价值20 多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28件,结案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城市建设和管理】 为创建一个“环境优美,生活舒适方便”的生产、生活条件,区政府从有限的资金中拨出专款,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2 万元,新建职工住宅楼两个单元。翻建平房276平方米,屋面防水6 588平方米,局部维护房屋1 500 平方米。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巩固完善噪声达标小区3个、烟尘控制区1个,按规定征收排污费182 万元。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区城镇共植树145 980 株,完成计划的100%;种草、种花、植绿篱等也都超额完成计划。依法管理土地,严格控制滥占耕地现象。共审理征地文件30 份,征地面积159 367平方米;审批临时性营业用地141户,面积88 488平方米;批准农民建宅用地83户、2 200平方米,收回国有土地4 800平方米。顺利完成各项拆迁任务,解决了48 户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违章问题。
【财政收入与支出平衡】 全区财政收入实现1 851.2万元,完成市下达指标994万元的186.2%,增加收入857.2万元,比1991年实际收入1 640.6万元多增收210.6万元。财政决算支出为1 820.5万元,超出市核定计划994万元的83.1%,比1991年决算增长182.3万元,收入与支出基本平衡。
【超额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按市下达的税种,全区税收实际完成2 048.8 万元,完成上缴计划1 239.3万元的165.4%,比1991年增收338.5万元,超上缴计划809.5 万元,同财政局递增分成666.7万元。工商管理费收入131.9万元,其中,市场管理费收入68.5万元,个体管理费收入63.4万元,完成市下达计划指标97万元的136%,超计划34.9万元,比1991年增收33.9万元;农业四税收入完成69.1万元,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其中农业税完成14.1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50.9万元,农林特产税完成1.5万元,契税收入完成2.6万元;其它各项收入完成5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