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张东京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张东京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张东京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1994年2月21日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东京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199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任务向大会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1993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993年,全市检察机关,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和三中全会及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检察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按照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主题和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强化法律监督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反贪、刑检、法纪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检察业务,为维护全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新的成绩。
  反贪污贿赂工作。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266件 281人,已立案侦查122件136人,受案、立案较去年有所下降。在立案的案件中,有贪污贿赂案78件91人,占立案总数63.9%;有大要案43件52人,比去年上升了65.4%,其中,贪污贿赂案33件42人,占大要案总数76.7%。截止年末,已查结100件113人,结案率为82%。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87.4万元。
  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审查批捕: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提请批捕的人犯1214人,比去年上升了13.8%, 其中批准逮捕1085人,占89.4%,批捕准确率达99.5%;不批捕93人,占7.7%。审查起诉:一是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免诉案件787 件1325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635件988人,起诉率为93%,其中重特大案犯226人,占22.9%;免予起诉决定46件114人,免诉率为6.7%;二是受理内部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免诉案件126件158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39件47人,免予起诉决定63件72人。另外,刑事检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重点抓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法纪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侵权”、渎职犯罪案件115件141人;立案侦查41件58人,其中重特大案5件8人,比去年增加1.5倍;协助其他省(市)检察院办案 5件,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
  监所检察工作。全市共进行执法检察1533次,发现各类违法问题141 件,均提出口头或书面纠正意见,其中已纠正解决133件,纠正率为94.3%;认真审查减刑犯1535人,假释与所外执行犯16人,保外就医犯262人,劳教人员加减期477人,共发现问题13个,全部依法纠正;进行安全防范检察1086次,发现不安全因素97件,纠正解决率达到100%;办理“两劳”人员加刑、加期案件10件14人,受理控申案件10件。同时,还主动参加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自身业务建设,使全市监所检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控申、举报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78件,其中来信534件,占79%;来访144人(次),占21%。受理群众举报各种犯罪线索661件,其中,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线索327件,占49.5%。自行查办并经结案72件;复查申诉案10件,其中维持原决定7件、依法纠正3件。一年来,两级院控申部门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认真开展争创文明接待室活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激发了举报热情。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根据省院的要求,将原分设民事行政两科合成一个检察科。全年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9件,立案9 件,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发改判建议7件,实现了零的突破,为全面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检察技术工作。共完成现场勘察72件,办理法医检验83件、文检15件、文书审定61件,出具审查意见书105份;录像照相290次;搜集音像档案资料138 件,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技术的职能作用。
  在完成上述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中,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严格执法,不断深化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
  199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特点,就是遵循上级检察院确立的“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工作方针,统揽检察工作全局。市院先后在贯彻全省“九检”会议和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时,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明确提出把严格执法摆到检察工作的中心位置上来,把各项工作都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用严格执法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市院和各县、区院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注意正确处理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打击与服务的关系;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突出工作重点与统筹兼顾的关系。年初,市院针对个别县、区院和少数干警存在的畏难松劲、执法不严等苗头性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进一步强化反贪污贿赂工作、法纪检察工作和严格执法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开展广泛教育,使广大干警认清严格执法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迫切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需要。之后,市院和各县、区院又陆续贯彻了全国检察电话会议,高检院《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的一封信》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议与各专业会议精神,并从实际出发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和办法。8 月份以后,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我们既注意解决思想上的认识问题,又注意解决现实中的腐败现象。通过深入的学习和教育,及时把广大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上;统一到打击犯罪是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上;统一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重点办好案件上;统一到认真执行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部署上;统一到严格执法上。积极地投入到了“三项”重点工作和各项检察工作中去,较好地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
  (二)必须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方针,强化检察机关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
  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办案放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首位,把监督贯穿始终,使全市检察工作出现了全面发展的好形势。
  1、抓重点,突出“三项”工作
  ——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上,一是及时解决好办案中的突出问题。针对年初案件出现下降情况,全市两级院先后组成25个调查组,深入到重点企业和金融系统在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会议,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很快扭转了案件下降的趋势,使办案数量逐月递增。仅四、五、六三个月就受案75件79人、立案41件42人,分别比第一季度上升29.3%和46.4%,其中,立案贪污贿赂案是第一季度的1.1倍,占季度立案总数的51.2%;下半年,通过开展群众性举报宣传周活动,特别是中纪委工作会议之后,反腐败斗争保持了上升的好势头。二是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大案43件,占立案总数35.3%,其中,1万元以上不满5 万元29件,占67.4%;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8件,占18.6%;10万元以上6件,占14%。如先后侦破的采油二厂纪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扈继孟等四人贪污10.6万元案、钻井二公司运输大队装卸队队长崔士军贪污18.8万元案、红岗区实验厂厂长李万民贪污11.2万元和偷税案、市工商银行勤奋办事处主任李铁柱受贿4 万元案等一批大案,都及时查结,依法移送起诉。使两级院基本形成了查办大要案的可喜态势。三是加强侦查工作,改进侦查机制。针对贪污贿赂案件复杂,涉及面广,犯罪分子保护层厚,干扰多,阻力大等实际情况,两级院普遍加强了侦查工作,在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实行重点倾斜;办案中采取公开调查和秘密侦查相结合;有的放矢,选准突破口,不打无把握之仗;对犯罪分子实行异地秘密关押,防止案件跑风漏气、串供翻供情况的发生。四是领导亲自参与办案。对一些有影响、有阻力、有干扰的案件,两级院的主要领导和主管副检察长都参与办理,和干警一起研究案情,制定侦查方案,组织侦破和跟踪追捕,甚至亲自参与“蹲坑”守候,将案犯抓获归案。
  ——在打击刑事犯罪上,市院和县、区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了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全年共提前介入393 件,其中参与现场勘查87件,参与公安预审活动136 件,提前阅卷74件,与公安和自侦部门共同研究疑难案件96件。全年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实现 50%,较好地保证了“从重从快”方针的落实。二是坚持“两个基本”的办案原则。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便从快批捕、起拆,不纠缠细微末节。一年来,采取自行补查的方法,共补查、索取各种证据1300余份,有效地保证了刑事诉讼。三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对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和开展的“反盗”、“百日攻坚战”等专项打击中,坚持把思想过硬、办案能力强的干警集中起来使用。如杨常泰特大受贿案,姜巍、班德军20余人流氓集团案;徐启彬等21人的破坏电力设备集团案;马占升、马占林等人盗马卖肉的“马帮案”,刘晓光等人盗窃巨额公物案等,都组织多人或专人进行审查,使案件都能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尽快移送起诉。四是严格执法,主要通过召开专业会议,把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到每个办案人员;对疑难或有分歧的案件,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院审批后才执行。一年来,市院向省院呈报请示案件6 件,口头汇报16件;县、区院向市院报批案件19件,电话或携卷汇报84件,确保了案件的质量。五是深入开展评选优秀公诉人活动。全年考核录像庭7 个,记实庭43个,有50名检察员、助检员参加考评。经评定,有市级优秀公诉人22名,推荐省级优秀公诉人4 名。出庭公诉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六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院和县、区院共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18个,宣讲法制36次,受教育群众达6500余人(次)。对免诉案件,坚持公开宣布,定期开展帮教,不断扩大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法纪检察工作中,始终把立足点放在查办“五类”案件上,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使办案数量质量、侦查水平,都有明显进展。一是加强领导。两级院坚持把法纪检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亲自抓好工作目标的落实,亲自听取案件情况汇报,主动帮助处理和解决疑难案件,亲自组织查办重大生产责任事故,指挥现场勘查,使法纪案件顺利查办取得了主动权。二是加强大要案查处。两级院始终把重力放在大要案上,集中精力,上下配合,精心组织,下大力攻克。诸如查办了肇州县双龙乡派出所所长王立军等三人刑讯逼供致死人命案、肇源县法院执行庭执行员贾彬非法拘禁人大代表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既使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又推进了法纪检察工作。三是加大对徇私舞弊案的打击力度。按省院提出“要下大决心查处徇私舞弊案件,要有突破性进展”的要求,市院和各县、区院把查办徇私舞弊案列为“五类”案件之首,重点审查和查办了法院再审改判案件和现行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犯罪线索,较好地拓宽了案源,打开了法纪工作的新局面。
  2、强化监督,注重发挥检察职能
  按照党的十四大“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要求,市院和县、区院把法律监督贯穿于刑事拆讼的全过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特别对有关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普遍加强了监督力度。
  ——侦查监督。主要强化对侦查、预审环节和防错防漏的监督。全年共提出纠正意见 123次,追诉漏罪58件,追诉漏犯45人(起诉18名,免予起诉27名),重罪定轻罪的3 名。如侯自成杀人案,在侦查环节经精神病院鉴定认为,侯在作案时有部分责任能力,应作一般案件处理,在检察环节对侯“精神病”问题经送省“高鉴组”重新鉴定,认定侯在作案时有完全责任能力,应负完全刑事责任,最后,被判处死刑(已执行)。有效地防止了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审判监督。刑事检察,重点对法院有罪判无罪、量型畸轻畸重、遗漏重要罪行影响判决或裁定的案件,依法提出纠正或抗诉。其中,提起抗诉案4件,除2件尚未结案外,对冯兆彬贪污案、白永军强奸案,均改变了原判决或错误决定,抗诉准确率达100%。民行检察,首次提请抗诉案2件,即杜蒙县泰康镇干部宋则男不服一审判决,诉本镇工人吴海峰债务纠纷案(赔偿购车款6000元);杜蒙县交警大队不服一审判决,反诉原告人赵继行政侵权案(赔偿扣车及号牌等经济损失3.3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执法监督。监所检察,突出了执法与安全防范、纠正犯人减刑、假释和劳教人员加减期检察以及解决超期羁押人犯的检察,其中,全市现有5个看守所,有3个看守所实现了无超期羁押现象。对市看守所超期羁押26人,已纠正解决17人,纠正率为 65.4%。控申检察和举报工作,坚持搞好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三不一免”申诉案与初查案件,把积极开展举报宣报周活动作为突出点,推进控申与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先后依法纠正了诸如谢平流氓案,及时平息了杨德文等20人集体上访案这样一批控申案件,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三)必须坚持“两手抓”,努力提高干警的两个素质
  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工作布局和领导力量的使用上,始终坚持了“两手抓”的思想,把各项业务工作与队伍自身建设放在同等的位置来抓。首先,把抓教育抓培训,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当作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两级院普遍建立了中心学习组,带头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在先学一步的同时,组织干警系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大和三中全会精神,广大干警的执法观念不断更新,并总结出了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法律监督必须处理好的“五个关系”:既要重视保护公有制经济发展,又要重视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合法权益;既要保护按劳分配的收入,又要保护其它形式的收入;既要强调打击犯罪,又要重视预防犯罪;既要重视刑事法律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又要重视民事、行政、经济法律调节作用;既要重视办案的法律效果,又要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使执法与党的中心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融为一体,较好地适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其次,坚持不懈地加强廉政建设。市、县、区院经常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等“三职教育”,特别是中纪委二次会议公报发表后,立即组织传达贯彻,教育干警在当好反腐败斗争主力军中,重视自身的反腐败。主要是抵制金钱的诱惑,排除情的干扰,警惕色的腐蚀,有时还要顶住势的压力。具体做到:经常开展反腐败教育,构筑思想防线,从治本入手保廉政;建立健全适合职业特点的规章制度,拒礼拒贿登记制度,赃款赃物保管制度,检察人员道德规范内部制约制度等,严格执行,堵塞为检不廉的漏洞;发挥纪检,监察以及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定期开展执法执纪检查,齐抓共管,形成廉政网络;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迁就不姑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一查到底,起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再次。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班子建设中,我们比较注意处理好这样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一“一班人”的思想,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做合格的领导者;第二个方面是坚定不移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一班人”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保持“一班人”的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第三个方面是积极抓好廉政,要求“一班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扎扎实实搞好队伍建设。因而两级院的班子团结,自身的凝聚力较强,各项工作完成的比较出色。
  与此同时,还广泛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促进队伍的两个文明建设,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奉献精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有6名同志荣立了三等功,4名同志报请省院记二等功,19名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个人,81名同志被评为县、区机关先进个人。林甸、肇源两个县院被评为县双文明单位,让胡路区院被评为市双文明单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总的形势很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受案、立案数较上一年有所下降。究其原因,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上的,主要还是对新形势下犯罪活动的新动向、新变化调查研究不够,执法中的应变能力不太强。在8月份之前,由于宣传工作不够,举报线索下降。中纪委二次全会后,随着全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举报线索猛增,又出现了办案力量不够的矛盾,以及检察机关侦查手段、侦查设备落后,加上个别干警缺少办案的实际水平,影响了案件的及时侦结,减弱了打击的力度。
  二是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还不够充分。对查处徇私舞弊、尤其涉及司法干警的案件,仍不同程度地受到干扰,且犯罪者又具有反侦查经验,使得办案人有畏难情绪;对监管改造场所派驻人员偏少、职级偏低,超期羁押人犯、个别管教干警违法违纪仍时有发生,制约了工作的有序开展;民行检察,需加强法制宣传,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以便把工作全面开展起来。
  三是在队伍建设上,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少数干警文化结构与实际业务能力之间相差悬殊,虽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层次的人员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有的人工作水平仍偏低,不能很好胜任本职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尚末形成体系,有的执行不够严格,有的检查落实少;还有个别干警拿工资混日子,人在岗位,心想“第二职业”,政治觉悟、革命干劲和组织纪律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加强。
  四是有的县、区院办案经费困难,特别所属四个县院因财政体制和预算经费有限,往往几个月发不出工资,用于办案经费就更困难;市内五个区院,虽然较往年有了一定缓解,但仍不时影响一些案件的查处,特别一些案犯携款潜逃后,要派员追捕耗资较大。
  二、1994年全市检察工作任务和要求
  今年元月底,省检察院召开全省分、市院检察长工作会议时,对全年的工作做了安排和要求。春节前夕,我们召开全市检察工作会议,进行了认真传达贯彻,进一步做了具体部署。根据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分、市院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经市院党组研究,今年全市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反腐败的指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方针,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更自觉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服务,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具体要点是:
  (一)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干警头脑,不断增强“两手抓”的能力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
  今年全市两级院着重在两个方面下功夫,即要组织好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要学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要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现实情况,研究和解决全市检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自觉做到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各项工作。
  (二)坚持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方针,努力实现今年工作目标
  按照高检院确立的“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要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查办“侵权”、渎职案件,通过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特别是突出查办大要案,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部署,抓住机遇、突出重点,把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作为第一位工作,抓紧抓好。重点仍要从六个方面下功夫:(1) 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犯罪的要案; (2)在整顿金融秩序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挪用公款炒股、炒房、炒地、牟取暴利的犯罪案件;(3) 一些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和部门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整顿治理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4) 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进行走私、构成犯罪的案件,对其中重大走私案件,有关部门以罚代刑,不以犯罪追究的,检察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和起诉;(5) 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支持、纵容、包庇、骗税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案件; (6)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有牵连的包庇、伪证、窝藏犯罪、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在查办中,采取领导抓,抓领导,上级抓下级,一级帮一级的方法,保证查办大要案各环节的畅通,并取得新的突破。
  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要突出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特别是惯犯、累犯、犯罪团伙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严重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挖团伙、打流窜、追逃犯、破大案”斗争和反盗窃,打拐禁娼等专项打击与重点治乱工作。
  要加强侦查监督。年均批捕人犯准确率要达99.5% 以上;不批捕和追捕漏犯及追诉漏犯、漏罪准确率均达到100%;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率达50% 以上。要重点抓好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选择有罪不办的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办,做好防错防漏与跟踪监督工作。要坚持案件复查、备案审查和错案追究等项制度,做到县、区院每季度复查一次,市院每半年检查一次。要设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时,继续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检民共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
  要加强审判监督。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使用、适用法律、定性准确率和决定起诉案件准确率均要达到99.5%以上;决定免予起诉、不起诉和决定撤销自侦案件的准确率达到 100%,其中,对刑事案件免诉率要控制在7%以下,贪污贿赂案件免诉率降到30%以下。
  进一步加大对“侵权”、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办“五类”案件,特别要把查办徇私舞弊、非法拘禁和刑讯逼供案件摆上主要位置,依法查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侵权”、渎职犯罪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办好大案要案。要继续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年力争立案侦查55件案件,其中徇私舞弊案件5件以上,年人均要达到1.8件。其他各项检察工作。监所检察,要坚持以执法检察为重点,搞好经常性安全防范检察,积极纠正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认真办理监管场所案件。同时,要进一步解决超期羁押人犯现象,其中市看守所纠正解决率要达到 95%以上,县(区)级看守所全部达到无超期羁押人犯;所辖劳改劳教场所,到年底要有2 个以上实现“三无”目标。控申检察,继续深化文明接待活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处理首次信访、举报案件正确率达到100%,办案时限内结案率为95% 以上。民行检察,进一步搞好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全年各县、区院至少要办理1~2件提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案件;要突出重点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案件以及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错误判决,保障民行检察再跨上一个新台阶。
  (三)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按着最高检察院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的要求,在继续深入抓教育、抓培训、抓党建、抓纪律、抓廉政、抓表彰和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全年还应实现如下工作任务:(1)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三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干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实施意见》,在对机构、编制、岗位、职责实行“四定”,对干部进行考评的基础上,实行干部聘任制,搞好人员分流,保障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新起色,新提高。(2)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县、区院换届选举后新任正副检察长岗前、学历教育及检察员过渡等三项培训,为推行检察官条例打好基础。(3) 办理增编补充人员的考核和选调,选配合格干部充实检察队伍。(4) 建立和完善县、区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制度,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5) 进一步搞好廉政建设,认真受理和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