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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世清在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的《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詹世清在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的《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詹世清在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的《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1994年2月21日在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詹世清各位代表:
  1993年,我市两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为我市的石油、石油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城乡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199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350件,结案11347 件,结案率为99.8%。与1992年比,受案增加5179件,上升119.2%;结案增加6134件,上升117.6%。此外,调处简易纠纷1910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777件。这些案件的及时审结,对维护我市的治安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
  1、刑事审判。 为了给我市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法院同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罪犯,先后开展了“反盗窃斗争”、春季攻势、“百日攻坚战”等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取得了预期效果。全市两级法院召开大规模宣判大会22场(次),宣判案件106 件,旁听群众达19万多人,壮大了“严打”声威。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犯罪,法院还选择典型案件,到发案地或被告人所在地开庭宣判,体现了“从重从快”精神。1993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915 件1505人,案件数和人犯数分别比上年上升49%和48.7%,结案905 件1479人。在判决生效的597件886人中,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的66人,比上年上升32%;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90人,判处5—9年有期徒刑248人,判处5年以上的重刑面为45.5%,比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判处不足5年有期徒刑 291人,判处拘役、管制、缓刑171 人,定罪免处18人,宣告无罪1人,单处罚金1人。在判决的罪犯中,工人犯罪180 人,农民犯罪393人,学生犯罪38人,“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48人,其他人员犯罪226人。原为党员犯罪的11人。从罪犯年龄上看,不满18岁犯罪的78人,18—25岁犯罪的309人。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387人,占罪犯总数的43.6%,比上年下降9.8个百分点。
  受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36件46人,审结34件42人,全部作了有罪判决。通过审理经济犯罪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
  从刑事审判看出,我市的社会治安状况是稳定之中有波动,治安形势仍然是严峻的。一是大要案上升的势头还没有遏制住;二是盗窃案件居高不下,占刑事案件首位。盗窃案件占刑事案件的23%,重大盗窃占盗窃案件的44%;三是集团犯罪、共同犯罪比例升高,约占刑事案件的30%, 而且这类犯罪手段恶劣,危害后果大,往往很难将全部案犯缉拿归案;四是破坏电力、通信设备的犯罪出现了“马鞍型”,经过前些年的专项打击,破坏电力通信设备的犯罪曾一度明显下降(如1992年下降40% ),但去年此类案件又有所上升;五是刑事自诉伤害案件较多,约占刑事案件的1/6, 大都是因矛盾激化而伤人;六是新型案件出现,且有增多的趋势。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案件,走私毒品案件,偷税、抗税等案件,这在我市以前没有发生或很少发生,去年都发生了。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对治安形势不能盲目乐观,必须继续坚持“严打”方针,把犯罪上升的势头打下去,遏制住。
  2、经济审判。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经济一审案件1919件,结案1899件,结案率为99%,和上年相比,受案和结案分别上升175%和156%。法院通过审理,解决诉讼标的额9295万余元,是上年的1.6倍,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
  在经济审判中,通过调查研究,送法上门,多渠道为市场经济服务。全年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121 件(次),帮助企业签订、完善经济合同35件,在企业设立司法联系点87个,设立司法联络员157 人,向有关企业、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35条,协助企业索回拖欠资金235万元。为了在经济审判中发现经济犯罪并打击此种犯罪,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发出了《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诈骗犯罪移送问题》的联合通知,实施半年来,见到一定效果。这些工作,使法院摆脱了单纯办案的积习,走上了全方位服务的轨道。
  从经济审判看出,我市的经济秩序是比较稳定的,城乡经济实力也在不断增长。但是,在经济领域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风险意识不强,经营带有盲目性,因而产生纠纷;二是某些集体或私营企业利用石油、石化产品,以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对方的预付款或定金, 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 仅市中级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中,“以油骗钱”的案件就占 31%,每件案件的标的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如龙庆化工厂厂长郑宝,几年来以销售石油、石化产品为名,利用签订合同的方式,先后和十几家企业签订合同,骗用对方预付款和定金达3000多万元,但无力供货,受到起诉;三是有相当多的企业不具备经营条件,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或违法经营,用欺骗手段,占用对方的款物。如外地人王军办的厂子,为逃避债务,先后换了三个名称,最后一次改为大庆市同源石油化工厂,但没到工商局注册。这几年,王军利用签订虚假合同,先后骗用十几家企业预付款1000多万元,被多方起诉后,他逃之夭夭;四是金融机构大量逾期贷款收不上来,仅法院掌握的市内几家专业银行逾期收不上来的贷款就1亿多元,法院经过努力,收回不到1/3;五是破产案件逐年增多。去年法院审结了3 起申请破产案件。还有些企业很不景气,资不抵债,濒临倒闭。此外,在人、财、物大流动的情况下,法院在经济审判中当事人难找、法律文书难送达、判决后难执行的情况依然存在。
  3、民事审判。民事案件占法院所有案件的60%还多。民事案件牵涉到干家万户,关系到成千上万人的利益和情绪,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对促进社会稳定、防止矛盾激化、保障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在民事审判中,我市两级法院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加强对民事审判干部的培训,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大力推行规范化审判,改革审判方式,实行当事人举证制度,不断提高审理民事案件的质量。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7239件,结案7223件,和上年相比,受案和结案分别上升127%和128%,结案率为 98.4%。在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4900件,占民事案件的67%;债务案件1499件,占民事案件的21%。民事案件都是人民内部矛盾,而离婚案件又居大多数。我们从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出发,多做调解工作,促使那些感情尚未破裂而提出离婚的当事人破镜重圆。对有些重大、疑难案件,庭长、主管院长亲自审理。一年中,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和民事案件 3 960件,占离婚案件的91.8%,判决的离婚案件334件,占离婚案的7.6%;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坚持贯彻“婚姻法”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律,子女抚育、房屋使用、家庭财产分割方面,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为了防止民事案件矛盾激化,我们坚持疏导、教育的方针,软化矛盾,公正合理审理。在偏远农村,法庭坚持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方便了群众诉讼。
  通过民事审判看出,我市的民事案件上升幅度有所下降,由前几年的 20%多下降到现在的10%,但离婚案件仍在增多。离婚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多,约占65%;青年夫妻离婚的多,30岁以下离婚的占60%;工人、农民离婚多,约占87%。究其原因,一是妇女的经济地位提高,经济上不再依附男方,一旦感情破裂,便不再将就;二是一些人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那种“白头到老”的传统型家庭观念受到挑战,取而代之的是“离合自由”;三是男女一方有过错,另方不原谅,便提出离婚;四是第三者插足;五是因贫穷导致离婚。在偏远贫困的农村,有的家庭致富无方,女方不甘受贫,便离婚再嫁。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离婚原因。随着住房制度的深入改革,在离婚案件中争住房、由争住房引起争子女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民间的借贷纠纷成倍增长,高利息“抬钱”比较普遍。四个县划归大庆以后,因房地产引起的纠纷大量增加。此外,名誉权、肖像权、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新类型案件逐渐发生。这给民事审判增加了一定难度。
  4、 行政审判。近几年我市的行政案件较少,起诉到法院的行政案件,大约占行政机关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的万分之三。这说明有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机关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服气不告;二是当事人不敢告、不会告。在行政审判中,我们一方面依法纠正行政机关某些错误决定,另方面依法维护行政机关的正确决定,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去年8 月,全市法院在肇州县法院召开了行政审判现场会,研究、总结、深化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9件,比上年增加143%。结案38件,其中,维持原行政决定的 3件,撤销原行政决定的4件,驳回起诉2件,原告撤诉的6 件,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决定后原告撤诉的20件,单独提起赔偿调解的3件。所受的案件中,涉及公安机关的15件、城建8件、土地4件、工商2件、其他10件。行政审判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原告撤诉的太多,占所结案件的68%。
  5、 执行工作。执行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最后一道程序,它是把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付诸执行。但是近几年法院的执行工作开展得很艰苦,普遍存在“执行难”。有的个体业主或联营业主,逃避债务,法院很难找到被执行人;有的企业作“空头买卖”,骗取对方款物后,法院作出裁判,但被执行人要钱没钱,要物没物,无法执行。比如黄金重办的大庆市油城实业有限公司,几年中欠下400 多万元债务,但执行了不到1/10;有的企业设有多个帐户,搞“体外循环”,法院找他执行,无法找到他真正存钱的帐户;还有个别党政机关领导搞地方保护主义,法院从本地往外划款不满意,用行政手段干扰执行,甚至动用警力阻挠。在执行工作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我们严格执法,敢于碰硬,讲究策略,努力排除干扰和阻力。开展“执行大会战”,突击积案,执行现案,不断提高执行率。去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859 件,执行了 912件(含积案),执行率为93.4%,执行标的额为1045万元,较好地发挥了执行工作的作用。
  在告诉申诉工作中,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妥善处理群众来信,依法审理申诉案件。全年接待来访2717人(次),处理来信421 件(次),诉前调解案件432件,运用支付令审结案件184件,标的额达80多万元。全年没有从法院口进京上访的。
  在审判监督工作中,通过审判监督和院长监督以及开展执法执纪检查,纠正错案,总结经验教训。全年受理各类监督案件79件,全部予以结案。
  在法医技术工作中,全年作出法医鉴定597件,文字检验鉴定4件。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保证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为了保证法院各项任务的完成,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为此,在队伍建设上,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我们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武装干警头脑,从而推动审判工作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政治工作的优势,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
  2、 加强班子建设。这几年,我市两级法院强化班子建设,大力提高班子成员宏观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廉政建设上,严格要求并坚持做到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干警作出表率。肇州县法院院长高守志,十几年来,严明执法,不徇私情,使法院由后进变先进,先进更先进,他本人被省法院评为文明干警标兵,并荣立一等功。去年9 月,市中级法院党组作出了“向严以律已、自觉维护法官形象的好院长高守志学习”的决定,推动了全市法院的“双学”活动。在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上,坚持民主集中制,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群策群力,不断增强班子的核心作用,带动法院的队伍建设。
  3、 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和“双文明”建设。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对向法院干警送礼行贿的处理决定”等一系列建设制度、措施,做到有纪可依,执纪必严。开展了“执法执纪大检查”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发出了“开展反腐败斗争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且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张贴“当事人须知”,召开当事人座谈会、向当事人发放征询意见卡等具体措施,大力促进法院的廉政建设。最近,市中级法院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推行错案追究制度,不管是谁,谁办了错案或出现办案质量不高的,都要承担责任,并和干警的奖惩、任免、使用挂起钩来。这样,就能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错案,推动法院的廉政建设。
  4、 加强法官队伍的业务建设。我们对法院队伍的业务培训一直抓得很紧。早在1991年,全市法院就提前5年实现了最高法院规定的干警培训“七、八、九”(大专以上学历占法院人员的70%,占审判干部的80%,占正副院长的90%)目标。四个县划归以后,这个目标被拉下来了。为此,去年下功夫抓了干警业务培训,坚持办好法律业大和法律专业证书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岗位竞赛,举办观摩庭等活动,从基础入手,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另方面,严格把住进人关,政治素质不强、达不到法律大专学历的,决不能进入法院。到目前,全市法院法律业大毕业的本科生11人,大专生158 人,专业证书毕业生97人,正在学习的大专生18人,本科生36人,专业证书学员115人。
  一年来,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带动了法院全面工作胜利完成。市中级法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 “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中院党总支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党总支,9个基层法院,有7个被评为双文明单位。
  一年来,法院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实际困难需要解决。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在审判工作上,一是有少数办案人责任心不强,工作粗枝大叶,往往只重视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有错列、漏列诉讼主体;有的违反程序办案。二是有个别案件办得质量不高,二审案件更审、改判的时有发生;有的案件该立的不立、不该立的立了,甚至有超审限办案。三是在市场经济形势下,经济行为超前,法律相对滞后,对经济犯罪案件,在罪与非罪的认定上,界限不好把握,报上级法院请批的案件增多。在队伍建设上,有个别干警发生了不廉洁行为,吃当事人的饭、坐当事人的车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有个别干警利用办案之机勒卡当事人,收受当事人的财物。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今后认真对待,加以克服。
  三、1994年法院工作安排
  全市法院199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三中会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强化各项审判工作,坚持严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为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我市城乡经济上新台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为了实现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10项工作。
  第一、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第二、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第三,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第四、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纠纷,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第五、加大执行力度,全方位开展执行工作。第六、加强审判监督,严肃审判纪律。第七、大力推行错案追究制度,保证严肃执法。第八、加强“两庭”建设,改善执法条件。第九、加强队伍建设,保证院各项任务完成。第十、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机关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