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安置劳动就业2.14万人,待业率在2.6%以内。城市居民年人均收入达3076元,农民人均收入达893.6 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34.3%和17.9%,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年可用于生活费的收入达2718.73元,比1992年增长34.36%。平均每人每年用于生活费用的支出达2374.87 元,比1992年增长26.16%。年末每百户居民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均比1992年有所增加。
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年建成住宅楼84万平方米,又有1.17万户居民搬进新居。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达8.25平方米。
城乡居民储蓄继续大幅度增长。年末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已达53.15亿元,比1992年增长43.5%。
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年义务植树922万株,其中城区义务植树120万株,绿化覆盖面积达4106公顷,园林绿地3298公顷;工业废水处理率、废气处理率、固体废物处理率均比1992年有所提高,进一步控制了环境污染源的产生。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集体办敬老院51所,由集体供养的孤、老、残、幼达10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