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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分文件要目

市政府部分文件要目



  【市政府部分文件要目】
  2月25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5号文件印发《关于强化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
  3月10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6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
  3月15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9号文件批转《市土地局关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等三个报告》。
  3月16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10号文件印发《大庆市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3月16日,市政府以庆发〔1993〕11号文件印发 《大庆市乡镇、街道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月20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13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3月31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14号文件印发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等七项管理规定、办法。
  4月7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15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试行办法》。
  4 月15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17号文件印发《大庆市临时工、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试行)》。
  4月28日,市政府以第1号令发布《大庆市土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4月29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19号文件印发《大庆市1993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5月4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21号文件发出《关于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
  5月21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23号文件发出 《关于调整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7月8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25号文件发出《关于调整市容和环境卫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7 月30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26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市区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费细则》。
  8 月16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27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动乡镇企业发展的规定》。
  9月4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30号文件发布《关于保卫石油生产建设安全的布告》。
  9 月18日,市政府以庆政函〔1993〕16号文向市土地管理局发出《关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4年基准地价和土地增值费标准的批复》。
  9 月24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32号文件发出《关于近期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9月27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33号文件印发《大庆市东风新村管理规定》。
  10月4 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35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区非农业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的暂行规定》
  10月6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36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地震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10月11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38号文件印发《关于调整大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全民、集体所有制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基金和全民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提取比例的实施办法》。
  11月17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43号文件批转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推进物价改革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实施意见的报告》。
  11月25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44号文件发出《关于实施“菜篮子工程”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2月21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48号文件印发《大庆市流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12月24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50号文件发出《关于修改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劳动就业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12月27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49号文件发出《关于划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通知》。
  12月28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51号文件印发《大庆市机关、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方案》。
  12月30日,市政府以庆政发〔1993〕52号文件印发《大庆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