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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防办被命名为市政系统首批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大庆市人防办被命名为市政系统首批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大庆市人防办被命名为市政系统首批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1990年至1993年,大庆市人防部门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努力方向,按照《黑龙江省人防系统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基本条件,积极开展了创建活动。市人防办成立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配备专(兼)职干部,在管理上,一方面建立工作规范,制发《大庆市人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范》,规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任务、内容和标准。每年制定文明单位建设方案,按方案开展创建活动。另一方面,坚持人防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确定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的指导思想,同时规划部署、检查总结、考评奖惩,并从1990年起实行了两个文明目标管理百分制考评,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指标的落实。同时,市人防办确立了“项项工作争先创优”的行业精神,使全办职工形成了不甘人后、敢为人先的比学赶超热潮。1993年市人防办机关在连续3 年保持全省人防系统双文明机关和双文明目标管理一类单位的基础上,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