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993年,大庆市有97%以上的单位成立了有工会主席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调解信访网络。及时反映热点问题,依法处理劳动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积极配合行政,妥善安置“三改”中的下岗人员。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偕同劳动局、防火办等部门对全市重点企业易燃、易爆、尘毒等关键场所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开展职业劳动保护培训,提高了职工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坚持整体维护的原则,积极参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到年末,全市职工医疗补充保险有了良好开端,参加单位已有20多家,职工达10多万人,收缴补充保险金额300 多万元。全年,各物价监督站监督计量、质量、假冒伪劣方面的问题836件,处理烟草专卖问题484个,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