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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1993年,市委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和《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根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政法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了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工作。全市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从不同角度参防参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政法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严打”方针,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战绩;宣传部门把综合治理作为重点内容,组织新闻单位广泛宣传党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社会主义法制、综合治理常识和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好人好事,形成了舆论氛围;组织、人事部门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内容,实行目标管理;教育部门加强学生的思想纪律和道德教育,加强校园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减少流失生和辍学生;文化部门坚持对文化市场进行检查、清理和整顿工作,减少了“黄源”;交通管理部门整顿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保证交通秩序的安全;工商部门加强公共复杂场所、服务行业和特种行业的检查、整顿工作,收到较好效果;安全部门狠抓安全教育,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在减少事故隐患上下功夫;劳动部门积极拓宽就业门路,千方百计安置待业青年1 万多人,减少了不安定因素;工会广泛建立职工之家,做好落聘职工思想工作,积极帮教劣迹青少年,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各级团委大力加强青年的理想、信念、人生观、法纪教育,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帮教后进青年,化解一批内部矛盾;各级妇联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成立禁赌协会,开展五好家庭活动,教育妇女正确对待三项制度改革,消除一批不安定因素;民政部门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及时收容遣送讨要人员;卫生部门积极开展性病检查、治疗工作,加强医用毒品管理,开展医德医风现状调查活动,收到成效;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保证费用;军分区、武警部队积极配合地方的社会治安工作,组织指战员参加油田保卫工作和社会面的治安巡逻,预防和减少了发案;建设部门按照治安防范要求抓了居民住宅楼的设计,加强城市管理监察工作,收到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