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审判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1993年3月4日在市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 詹世清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两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运用法律手段,惩治犯罪,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为全市的石油和石油化工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城乡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224件,结案20141 件,结案率为98.4%。审结的案件比前五年多10359 件,上升106%。此外,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596件,调处简易纠纷3451件。这些案件的及时审理,对维护全市的治安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刑事审判
为了给全市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人民法院同公安、检察、司法机关密切配合,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进行了整治社会治安的总体作战,开展了“破大案、抓逃犯”、打击盗窃油田物资破坏通信电力设备犯罪、严惩集团犯罪和“反盗窃斗争”等专项打击,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经济审判
在经济审判中,牢固树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大中型企业和城乡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的,制裁违约的,惩治犯罪的,努力为全市的石油、石油化工建设、替代产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民事审判
五年来,在民事审判中,坚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改革审判方式,推行规范化审判,推行当事人举证制度;严格依法办案,巡回审理,防止矛盾激化,方便群众诉讼;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执法水平,实现民事审判工作良性循环。
(四)行政审判
在行政审判中,既积极,又慎重;既依法裁判,又做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办案,宣传法律,钝化矛盾,理顺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从而改善执法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五)执行工作
五年来,全市法院执行率由1989年的84%提高到1992年的90.9%。在告诉申诉审判工作中,市两级法院将原来的信访接待室改为告诉申诉审判庭,对解决群众“打官司难”起了积极作用;在审判监督工作中,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和开展一年一度的执法执纪大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执法水平;在法医技术工作中,共作出人体损伤鉴定和死刑执行鉴定4728件,文字检验鉴定16件,为审判工作和非诉讼调解提供了科学依据;在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大力拓展法制宣传渠道,取得了一定社会效果;在审判工作中,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加强“两庭”建设,保证审判工作正常进行
法庭发挥立足本地、收案及时、解决纠纷快的优势,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方便了群众诉讼,促进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保证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人民法院掌握着明断是非、决定生杀予夺的裁判权。为了行使好这个权利,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党和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至关重要。为此,在队伍建设上,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二)按照“三最”要求,加强法院的廉政建设。按照省法院提出的把法院建成“群众认为是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的地方”的要求,突出抓了法院的廉政建设,严明执法、秉公办案、为民服务的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三)清理整顿队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大力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五)强化管理,提高整体水平。
在过去的工作中,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五年来,市区两级法院共向人大报告工作101次,人大为法院任免干部110人(次),从而保证了法院审判任务的完成和权力机关对法院依法监督的实现。
在过去的五年里,市法院虽然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同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需要今后认真加以克服。
四个县划归大庆后,市中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和对下指导工作量都比过去翻了一番,人员、设备、经费严重不足;五个区法院和肇州县法院的审判庭及配套建设以及四个县的19个人民法庭建设不符合要求,急需建设;法院普遍存在经费紧张、编制紧张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改观。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认真解决。
四、对1993年法院工作的安排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