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工作难度增大
民事审判工作难度增大
【民事审判工作难度增大】 1993年,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大庆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加强对民事审判干部的培训,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大力推行规范化审判,改革审判方式,实行当事人举证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199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7239件,结案7223件,与1992年相比,受案和结案分别上升127%和128%,结案率为98.4%。在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4900件,占民事案件的67%,债务案件1499件,占民事案件的 21%。法院根据民事案件的特点,依照《民事诉讼法》“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及时合法地处理好各类民事案件。在离婚案件中,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婚姻状况分别做好调解和好与调解离婚工作,使感情未破裂的离婚当事人重归于好,让无法维系的婚姻家庭早日结束痛苦,并妥善处理好子女、财产、住房等问题,从而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的相对稳定。1993年,调解结案和当事人撤诉的离婚案件3960件,占离婚案件的 91.8%,判决的离婚案件334 件,占离婚案的7.7%。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法院认真贯彻《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在“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家庭财产分割”等方面,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1993年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上升幅度由每年上升20%变为上升10%。二是离婚案件仍居高不下,而且“争子女、争住房、争财产”现象日趋严重。三是民间借贷纠纷成倍增长,“高利息”借钱较为普遍。四是四县划归大庆以后,因房地产引起的纠纷大量增加。五是名誉权、肖像权、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新型案件在全市时有发生。这些情况,不仅加大了民事审判的工作量,而且增加了民事案件的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