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基层调解与法律服务工作

基层调解与法律服务工作



  【基层调解与法律服务工作】 1993年,大庆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9382件,调处成功9180件,调处成功率达 97.8%,超省司法厅目标2.8%;防止民转刑43件,避免非正常死亡44人。各地调委会发现苗头及时处理,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基本做到了小纠纷不出屯,一般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没有出现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起自杀和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全市各法律服务所共协办公证14911 件,诉讼和非诉讼代理6953件,担当法律顾问651家,挽回经济损失226万元,避免经济损失396万元。业务收费49.4万元,占全年收费的105%。全市有100%的乡镇法律服务所达到一、二类标准,其中一类所69个,二类所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