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监督检查
物价监督检查
【物价监督检查】 物价监督检查坚持以支持改革、保护合法、纠正失误、惩处违法为指导思想,对因国家政策变化造成企业产品亏损,而国家又未及时调整价格引起的违价案件,从宽处理;对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精神,企业只在执行中根据市场变化和生产经营需要,把国家规定略作变通的,从轻处理;对因产品亏损,企业提交了调价报告,有关部门未作批复而出现的价格违法案件,只收缴非法所得,免于罚款;对企业涨价在先,国家调价在后的违价案件,只收缴企业自行调价高于国家调价的差额;对正在更新改造设备、扩大生产能力和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而缺少资金的企业,其违价额可视情况部分缓收。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了乱收费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日市场物价上,先后开展了电费、液化气罐洗刷费、铁路收费、农民负担、学校收费、占地费、邮电收费、农用生产资料、保险收费、价格标签等10项专题大检查,集中力量进行了全国一年一度的财税物价大检查。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2217件,经济制裁总金额132.84万元,其中退还用户23.01 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01.68万元,罚款8.15万元,上缴财政109.83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