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
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
【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 1993年,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大庆市土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即大庆市人民政府1993年1 号令。此《办法》对大庆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土地费用及管理、违法处罚等都做了法律规定, 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此外,还对 《大庆市各类建设用地补偿(补助)标准》进行了修订。为认真执行各项土地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在大庆电台开辟了《土地管理专题节目》,共播出50期。在《大庆晚报》举办《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专题讲座》,共刊出8 期。在“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市政府领导就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举行了答记者问,市土地管理局在大庆电视台进行了专题讲座,还印发市政府1993年1号令12000册。各县、区也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按照省土地管理局安排,7、8、9三个月开展了全市性土地执法情况检查, 共查处各类违法占地 114件,违法占地面积5.2669公顷,拆除10件,补办手续92件,罚款16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