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产权变动必须评估”,“企业实行兼并、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经营和抵押,经济担保、企业拍卖、出售资产及企业同外商合资合作经营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全市评估工作由持有省局颁发许可证的、有评估资格的市资产评估中心负责。评估前先到市资产局立项,评估结果由市资产局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大庆市按文件要求认真、公正、客观地开展了资产评估工作。1993年进行单项评估80项,价值345万元。整体评估36户,21583万元。其中:联营1户,3万元;股份制17户,6599万元;中外合资合作20户,9939万元;租赁经营7户,1496万元;抵押担保1户,35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