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扩大试点
清产核资扩大试点
【清产核资扩大试点】 经国家清产核资办、省清产核资办批准,确定大庆塑料一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市建二公司工程二处和林甸县轧钢厂、肇州县液压件厂5 户国营企业为全国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单位。大庆市成立了由市体改委、财政局、资产局等17个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王强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并制定了《大庆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实施方案》。5 户企业核实国有资产总量为4188万元,核定国有资本金为3220万元。按国家政策核销款396万元,占上报损失的65%;其中:固定资产损失60万元;流动资产盘亏71万元;坏帐损失54万元;削价损失38万元;潜亏1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