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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资源保证物资供应

落实资源保证物资供应



  【落实资源保证物资供应】 1993,物资局在全国基建规模大、供需矛盾突出、价格上涨、铁路运输紧张、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资源,确保生产和建设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一是针对国内市场钢材等主要资源紧张、价格上涨、交货不及时的实际,采取以出顶进的办法,增加钢材进口。二是与有关铁路局签订运输补偿协议,保证工程砂、水泥、方正石、碎石等大宗建筑材料进货。三是在货款支付上采取倾斜政策,优先支付急用缺口物资的货款。四是对重点工程项目派驻工作组或专人,现场办公,随时掌握物资需要及工程进度,保证物资需要。五是对部分建设项目实行直接配套承包供应,取消中间环节,实行直接供应,一步到位,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降低了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