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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机构建设

加强安全机构建设



  【加强安全机构建设】 按照国发[1993]5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庆政发[1994]29号文件,使各级安全机构得到进一步充实加强,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发挥了有力作用。经过调整充实,5区4县安全办(科)和市属单位安全科都得到加强,共有57名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加上各中省直企业的安全机构,1993年全市共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757人,兼职安全员845 人,计有2602人工作在安全战线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都经过专业学习培训,懂业务,会管理,由此形成了一支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敢于严格管理,有较强工作能力的队伍,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力军。在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各单位和企业撤并机构,精减人员,但对于安全机构和人员都有所充实加强。在调整领导班子和干部时,首先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目标。如采油三厂是石油管理局改革的试点单位,这个厂在转换经营机制、机构变动中,安全科没变,人员没减,而且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权范围。市安全办、各专业安全办和县、区、中省直企业及各单位的安全机构,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形成了纵向到底、左右到边的安全管理系统,共同抓好全市各个时期的安全工作。每次全市大型活动,都由市安全办统筹指导,由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