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提高效益
深化改革,提高效益
【深化改革,提高效益】 电业局在1993年加大企业内部改革力度,全面实行了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体的结构工资,全额兑现岗位技能工资,较好地体现了岗位之间劳动差别和利益关系,初步形成企业工资分配的激励机制,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该局按照东北电管局的统一安排,从1993年4 月份开始进行了电价改革及电价并轨工作,对用户的正常电价及煤运加价进行了并轨,并将大庆油田的综合电价改为二部电价,增加了系统的经济效益。在电费收费方式改革中,该局积极推行“购电制”,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即将投入使用。
该局还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制,局与下属单位签定了《目标经营承包合同》,全面推行安全单项承包和线损承包制度,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了二级单位费用承包制度,节约留用,超支自理,并加强了审计工作,对发现的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帐目不清以及概、预算中的误差,及时纠正,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