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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费征收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交通规费征收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交通规费征收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1993年,省交通厅下达大庆市交通规费征收上缴计划为3515.81 万元。为完成征费计划,全市各级交通部门进一步完善征费目标责任制,广泛宣传,全面加强征费管理。市区和各县都成立了由交通公安、征费、运管人员组成的专业稽查队,实行“三位一体”联合稽查,全年共组织12次统一稽查。上路稽查12702人次,检查车辆204627台次,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共查补养路费、车购费 461.3万元,有效地减少了漏征。同时,针对四县划归大庆后区域变化的实际情况,加强了征费业务基础建设。各基层所、站都健全完善了各种征费帐册。在全市征稽系统开展了业务管理传帮带活动,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通过以上工作,保证了上缴征费计划的完成。到年底,共完成上缴征费4318.21万元,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22.8%,获省交通厅养路费征收最佳特殊贡献奖。市交通征费稽查处获全国车购费征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