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和统一公路运输价格和运输管理费征收标准
调整和统一公路运输价格和运输管理费征收标准
【调整和统一公路运输价格和运输管理费征收标准】 四县划归大庆后,全市公路运输价格和运输管理费征收标准不统一,同时车用燃料油大幅度涨价,运输成本提高。市交通部门根据省有关部门规定和大庆的实际情况,与市计委、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征收、调整我市公路汽车运输“燃油差价费”的通知》、《关于统一全市公路运输价格和运输管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全市公路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开征货运“燃油差价费”,每吨公里征收一角四厘;客运汽车的“燃油差价费”由人公里七厘,上调到一分九厘五毫,小型客车人公里征收一分零四毫。还统一了全市公路客运附加费标准,明确了拖拉机、小型汽车、畜力车、人力车的运输价格,以及营业性停车场、存车库和汽修价格的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