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总体工作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安排部署,1993年全市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通过对照有关文件精神,清理出不合理的农民负担148 项,金额3296万元,占农民负担总额的23.7%,人均不合理负担27.81元。经过全市上下努力,为农民兑现“白条子”1.6 亿元。同时,各县、区明令废止了不合理收费项目,加之对村提留、乡统筹费实行预算审批等措施,使1993年的全市农民负担总额下降到8669万元,比上年减少5259.7万元,下降37.8%。农民人均负担降到72.85元,比上年下降37.6%。
在农民负担总额中,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提取和使用,按年初批准的预算,严格把好使用关。并实行专项审计,使合作经济组织内的农民负担得到了严格控制。全年全市实际提取和使用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为3935万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4%,符合政策规定。比上年提取和使用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总额减少489.1 万元,减少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