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 1993年,全市气候较干旱,特别是春季,林地内可燃物多、火险等级高,加上森林资源增加、扑火能力差、火源分散等诸多不利因素,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较重。对此,全市加强了森林防火工作,对各有林单位职工进行教育,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使全市人民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火源管理,狠抓预防工作,特别是在“清明节”、“五一节”、“中秋节”等几个关键时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火险隐患消灭在形成前,杜绝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市取得了森林防火第二个“三连冠”的全胜。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林源炼油厂、三环企业总公司、萨尔图等5 个区,三年来未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1991—1993年《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市政府被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