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企业改革
继续深化企业改革
【继续深化企业改革】 一是继续完善“六自主” (经营自主权、产品定价权、工资分配自主权、劳动人事自主权、投资发展自主权和机构设置自主权), 巩固扩大“六自主”成果。在1992年“六自主”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1993年初在全市供销系统全面铺开。市社将市委、市政府赋予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公司,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各公司也将经营自主权分别下放到企业。过去在资金使用上均由经理出面调整,资金使用权下放到企业后,在资金运用上除经理宏观调控以外,均由企业主管领导掌握运用。尤其是在1993年金融部门进行整顿、紧缩银根的情况下,各部、站、店主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贷款指标,用好用活现有资金,促进了购销业务活动。同时,各单位加大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在1992年推行万元销售和百元利税工资含量的基础上,进行超利税后分成的分配制度改革,职工收入同企业的效益同步升降,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二是加大改革力度,加快供销企业化进程。按照黑龙江省供销总社提出的“企业化、多元化、集团化、股份化”的改革目标,在企业化改革上,按照“十四大”提出的精兵简政、转变职能的要求,先后成立供销服务中心、工业品公司,增加企业实力,减少机关管理人员,加快了实现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步伐。在向多元化发展方面,他们组织有关企业积极兴办各类实体,日杂公司兴建饭店、旅店;土产公司扩大联友商场营业面积;生资公司扩建综合商场;民用建材公司成立预制板厂;果品公司成立冷饮加工厂、火锅调料厂和果菜、建材批发市场;开发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产品结构等等,促进企业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三是深化经营机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县以上零售企业采取“国有民营”的经营方法,增加私有经济成份,实行柜台承租。一年来全系统承租柜台523 节(含四个县);县以下企业积极推行“租壳卖瓤”,全市67个基层社,574 个零售网点,推行“租壳卖瓤”的供销社59个,占基层社总数的88.1%;零售网点486个,占全市县以下经营网点总数的84.7%。
四是加强市场建设,加速流通组织化进程。1992年,市社积极兴办各类批发市场。他们采取同工商联办和招商兴办市场等办法,利用现有条件兴办各类专业市场9 个,使全系统批发市场达15个。其中市社直属企业同工商联办批发市场3 个,分别为中九路市场、中平路木材批发市场、果菜批发市场,另外还有杏树岗供销社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