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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组织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组织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市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检查。自查阶段从8月20日开始到9月20日结束,自查14508户企业,自查面达99.8%。自查有问题的725户,占自查户数的5%,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637.8万元,应收缴入库 426.4万元,已入库356.9万元,入库率为83.7%。重点检查阶段从10月6 日开始,采取联合查、全面查、条条查和块块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三环企业总公司所属各企业、供销企业、乡镇企业、商业、轻工、粮食企业、预算外资金、金融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发区及石化企业进行了检查。截止12月20日,全市已重点检查了212户企业,占重点检查户数的18.5%,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692.1万元,应收缴入库624.9万元,已入库539.7万元,入库率为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