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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审计

金融审计



  【金融审计】 以监督全市金融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各项金融政策为中心,重点开展了三方面的金融审计工作。
  一、1993年4 月,市审计局对交通银行大庆分行1992年度各项贷款的合规性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审计了市分行信贷部、龙凤办事处,并延伸到黑龙江石油化工厂等3 户企业,对银行贷款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通过审计,肯定了市交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严密、认真执行国家信贷政策的好做法,对审计出的该行至1992年末逾期贷款达1173.5万元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在银行领导的重视下,逾期贷款已于1993年12月初全部清收完毕。
  二、1993年3 月开始,大庆市及肇州、肇源、林甸、杜蒙四县审计机关分别对所在市、县保险公司1992年到1993年第一季度财务收支的合规性情况进行了审计,截止到1993年 7月10日,该项审计工作结束。共审计资金16068万元,审计出违纪违规资金444.1万元,收缴违纪资金3.4万元。审计出的突出问题是,大庆市及四县保险公司为了减少亏损,把费用支出甩到下个年度,形成虚增利润、列假决算的问题,其中,市保险公司81.2万元,肇州、肇源、林甸、杜蒙四县保险公司分别为 200、74、31、40万元。对此,市审计局根据事实和有关政策精神,上报省审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处理。
  三、贯彻国家和省整顿金融秩序的有关通知精神,于1993年9月6日至10月25日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庆市分行、交通银行大庆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庆市分行、中国银行大庆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分行、市金融市场和各行自办的11个经济实体等18个单位执行中央关于整顿金融措施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检查了各被审单位自1992年1月至1993年8月底违规拆借资金、违反利率政策占用信贷资金和联行汇差、自办各类经济实体、占用信贷资金炒买炒卖房地产、股票和有价证券等问题。审计资金总额95600 万元,审计出违纪违规资金80785万元,依照有关规定收回违规拆借资金28840万元,收回占用信贷资金601万元,压缩收回占用联行汇差84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