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环境保护
章下序
1993年,大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以及“中办发[1992]7 号”文件,紧紧围绕“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和加强环保执法为重点,进行深入广泛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环境管理,狠抓污染源治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使全市的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管理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为0.148毫米/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为0.015毫米/立方米,这两项环境指标均好于国家大气一级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也都好于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