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制度
全面推广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制度
【全面推广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制度】 为调动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1993年全面推广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制度,促进技术贸易的发展。一是两大中直企业技术贸易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石油管理局1993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400万元。生产测井研究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努力去闯市场,几年来他们先后去吉林、玉门、中原、辽河、大港等兄弟油田进行生产测井技术服务95井次,创产值218 万元,出售仪器54台,推广生产测井计算机软件7 种,创产值176万元,累计对外技术服务创收397万元,并为兄弟油田培训生产测井技术人员240 人次,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石化总厂对外开展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活动活跃,1993年技术贸易额已达400多万元。石化总厂设计院科技服务部开展技术咨询25项,咨询费总收入达130 万元。二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迅速,逐步向集团化方向迈进。格致公司自1988年4 月创建以来,已拥有电脑公司、电信技术公司、激光全息制品公司、电脑经编有限公司、开源应用技术开发公司等5 个分公司,年技术贸易总额已过千万元,成为全省具有影响的民营科技企业,1992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民办科技实业家单位。北星公司1993年投资1500万元在杨江、满洲里、北京建立了3 个分公司,在继续进行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外,加快了开展国际贸易的步伐,已与美国、俄罗斯一些公司进行了技术交流、交易活动,生意越做越大,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三是群众性科技活动广泛开展。各采油厂、井下作业公司等广大科技人员和工人革新成功的机械扶正手、自动丈量油管仪、多功能指重表、滑道式油管拉排等37项成果组成了“五不十配套技术”,并已在32个作业队配套推广应用。减轻了作业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作业工作效率。据采油一厂统计,工效可提高 28%,单队的人数由35人减到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