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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评审制度

建立“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评审制度



  【建立“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评审制度】 评选出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14名,每人每月给予40元的津贴;对承担国家、省、总公司和十大配套技术的271 个科技攻关项目的负责人,每月给予10—20元的技术津贴;对有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也按贡献大小分三级一年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等奖1000元。各二级单位也采取一些办法。总机厂为了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对33名厂级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除一次性奖给每人1500元奖金外,还每月给予每人30元的长期性津贴补助。林甸县是全省贫困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对在科教兴县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