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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增强办学实力

深化改革,增强办学实力



  【深化改革,增强办学实力】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促进学院的发展和建设,按照综合改革总体方案的设想,在实施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后,1993年及时转入了深化教育改革。学院确定深化改革的两项任务:一是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继续完善;二是着手制定教学改革方案,并有步骤地实施。学院派出了调研组外出学习考察和广泛深入研讨,确定了以实行完全学分制为突破口,提高培养人才质量的教学改革方案。根据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调整了专业设置,增设适应经济建设需求的新专业,成立了经济管理系和五个新专业;逐步改革招生和分配制度,推行产学合作教育,改革培养模式,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全院从93级本科生起实行比较灵活的完全学分制,92级也逐步过渡到新的学分制教学计划。新的学分制教学计划主要特点是实现三个指标,突出一个主体。三个指标是理论课总学时控制在2600学时以内,必修课和专业课按6:3.1 的比例优化,选修课按一定的专业方向或特殊能力组成若干模块;一个主体是每个专业确定10门学位课,进行重点教学。另外,实行限额淘汰制、主辅修制及公共课、基础课任课教师与系或专业双项选择制度和学生选教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