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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全局文书、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标准

法院、安全局文书、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标准



  【法院、安全局文书、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标准】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国家安全局,领导重视,把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管理列入重要议程,严格按照进档标准进行整改,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运转高效,管理规范,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善,为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及执法研究提供了有效的服务。经省、市主管部门联合考评,市国家安全局于1993年6 月28日,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8日正式通过验收,一步到位晋升为机关文书、档案管理省一级。至此,全市政法系统各单位的文书、档案管理全部达到省规定的一级标准。